【點新聞報道】香港中文大學建議修訂《香港中文大學條例》,成立「校友顧問委員會」,取代33年歷史的校友評議會。大學今日(13日)向大學成員發信,建議修訂《中大條例》並諮詢意見。大學建議,成立「校友顧問委員會」,取代1993年成立的校友評議會。
大學在文件解釋,截至去年年底,評議會成員人數多達30萬人,而按照《中大規程》評議會應該每年至少舉行會議一次,「執行上幾乎不可能」。大學稱,建議的「校友顧問委員會」有自我發揮和加強目前的校友會網絡,而成員是由「各既有校友組織提名」,並由校董會委任,「該委員會將在大學校友事務處的支援下不時為校友代表就大學的重要議題或發展提供正式的參與渠道。」大學亦建議,因應校友組織轉變,修訂校董會內校友代表的產生方式,但提名準則和選舉機制會維持不變。
大學又建議,在條例新增條文,禁止任何人士未經校董會的書面同意,顯示為大學或任何部分的團體,或使用大學名稱。大學稱,做法有助維護大學名聲、信譽和知識產權。
就大學主管人員的條例方面,大學建議,校長和副校長的罷免理由,除了現時「好的因由」,亦增加「行為不檢、不稱職、效率欠佳」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