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支持規管彈珠機夾公仔機

文/興銀

夾公仔熱潮似有降溫之際,又一股娛樂熱潮湧現。近期,全港多地的商場地舖湧現台式彈珠機店,以琳瑯滿目的獎品吸引玩家的眼球。這些含有博彩成分和成癮風險的有獎娛樂,在日本、韓國等地早有法例規管。筆者亦支持特區政府修訂《賭博條例》和《賭博規例》,要求經營有關店舖須領牌照納入規管。

本港不少商場及路邊店舖現時都設有彈珠機,當中葵涌區彈珠機舖數量較多。以葵涌廣場為例,自去年8月出現第一間彈珠機店後,在兩個月時間內,已激增至超過10間,增長速度十分驚人。每逢周末及假日舖內人頭湧湧,非常熱鬧。筆者觀察到,玩家除了成年人之外,更有不少中小學生,一玩就是很長時間。

彈珠機為何能吸引這麼多青少年?據了解,玩家投入指定數量彈珠後便可開始遊戲,通過遊戲可以獲得大量彈珠及積分卡獎勵,用於兌換店內的獎品。更重要的是,店內的禮品主要是吸引年輕人的動漫手辦,甚至是遊戲主機、新款手機等,因此吸引不少青少年沉迷其中。

由於彈珠機的玩法是積分制,越玩得多,積分便越多,加上玩法是隨機出現不同賠率,容易令人沉迷並持續付費。也就是說,彈珠機和老虎機類似,利用清脆聲效、隨機賠率機制,容易讓玩家產生「再玩一次就中」的錯覺,引發多巴胺分泌,導致沉迷成癮;大量彈珠機店成行成市,吸引青少年甚至兒童投入高額代幣,甚至有變相積分換錢的苗頭。

事實上,部分店舖經營模式已超出單純娛樂範疇,涉及隨機獎勵、積分循環及私下金錢交易。雖然彈珠不能被帶出店外,但彈珠店往往允許顧客帶走積分卡,部分「會員」會私下進行金錢交易,將遊戲積分變相轉化為金錢獎勵。有玩家為了集齊特定的動漫手辦,就會私下進行金錢等交易,將簡單的遊戲變相變成賭博,甚至可能在店外形成「積分卡黑市」。

現時市面上部分彈珠機的運作模式多有「以小博大」成分,處理不當可能涉嫌賭博。若經營涉及提供獎品卻無領取「有獎娛樂遊戲牌照」,則屬於違法行為,因此筆者支持政府立法規管,在店舖內張貼沉迷成癮警告,甚至可以要求小朋友必須成年人陪同才可以進入該類遊戲場所,防止變相賭博及未成年人沉迷成癮。

高等法院曾於2022年裁定,一般「夾公仔機」並不符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中關於「娛樂」的定義,因此「夾公仔機」店舖毋須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繼而導致彈珠機等相關遊戲設施或場所因不符合該前提條件,未能取得「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情況並不理想。因此,政府建議修訂《賭博條例》及《賭博規例》的相關條文,使牌照處可直接向個別彈珠機、夾公仔機等裝置,發出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相關處所日後須在入口當眼處張貼告示,政府亦會考慮配合法例修改而加入其他發牌條件,例如加入有關沉迷成癮的警告。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昨日透露,修例後將會要求相關裝置符合有獎娛樂遊戲牌照要求,獎品的市值不能超過300元,避免經營者以手機或高價獎品作招徠。每局遊戲不得超過5元,亦不得提供現金獎等。

由於相關修例的目的是防止上癮或沉迷,因此大部分立法會議員同意修例,同時關注一些細節,特別是相關店舖與校園區的距離。現時《遊戲機中心條例》的要求較嚴格,例如遊戲機中心大門口100米範圍內不能有教育場所,但有關規定或對夾公仔機和彈珠機店經營有衝擊,所以彈珠機和夾公仔機店舖是否要跟隨這些要求,則需要繼續聽取公眾意見,取得平衡。筆者亦留意到,部分夾公仔店為無人值守店舖,多採用自助形式營運,主要依賴無人看管的機器運作,因此修例納入監管很有必要。

規管彈珠機(特別是涉及積分兌換獎品的機台)和夾公仔機,主要是為了防止變相賭博、遏止沉迷風氣,保障青少年免受不良風氣的影響。在規管之餘,也要留意網絡電子遊戲令部分青少年沉迷成癮的問題。有研究指,網上遊戲更加容易令人沉迷並持續付費,因此政府在規管彈珠機、夾公仔機店舖之外,也要研究是否需要將規管延伸至網絡遊戲範疇,給青少年營造更加健康的成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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