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今年1月23日,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於灣仔謝斐道逆線行駛,事件引起傳媒廣泛報道和公眾關注,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根據《議事規則》第73(1)(e)條,今日(6日)向她發書面警告,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報告指出,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並按《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處理投訴程序》所載的處分類別,監委會決定對陳議員施加書面警告,以嚴正警告她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確保不負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根據《議事規則》及《立法會議員守則》,該處分會在監委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後,由監委會主席執行。
【點新聞報道】今年1月23日,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於灣仔謝斐道逆線行駛,事件引起傳媒廣泛報道和公眾關注,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根據《議事規則》第73(1)(e)條,今日(6日)向她發書面警告,並向立法會提交報告。
報告指出,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並按《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處理投訴程序》所載的處分類別,監委會決定對陳議員施加書面警告,以嚴正警告她必須時刻注意個人言行,確保不負市民對立法會議員的期望。根據《議事規則》及《立法會議員守則》,該處分會在監委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後,由監委會主席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