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黎岩
反中亂港要犯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案,歷經嚴謹嚴肅嚴格的公正公開審理,於去年12月被裁定罪成,今年2月判處監禁20年。在證據確鑿、犯罪事實清晰、裁決依法嚴謹、案件塵埃落定之際,仍有極少數人罔顧法律事實,為黎智英喊冤叫屈。近日,美國媒體人休伊特就公然宣稱要為「我的朋友黎智英」爭取獲釋,甚至呼籲即將訪華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出手搭救」。這種癡人說夢般的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詆毀香港法治的言詞,恰恰反向證明了黎智英案基於法律裁審的公正嚴謹。
黎智英案的核心在於,這是一場基於犯罪事實的嚴正審判,而非政治裁判。法庭的裁決完全建立在確鑿證據和明確法律條文之上。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黎智英被指控並最終定罪的行為,包括要求外國制裁香港特別行政區、干預香港司法獨立等,這些行為在任何主權國家都構成嚴重犯罪。
在長達五年的審理過程中,法庭嚴格遵循程序正義,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辯護權利。黎智英擁有律師團隊為其辯護,有機會對控方證據進行質證,也有機會陳述自己的觀點。最終判決是基於對事實和法律的審慎考量,不存在任何政治干預,也從未顯現政治干預。那些將這一法律審判污名化為「政治迫害」的說法,不僅缺乏事實依據,更是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惡意詆毀。
維護國家安全、懲治犯罪分子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是中國的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說三道四、指手畫腳。那些呼籲外部勢力介入黎智英案的行為,本身就是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嚴重違背。休伊特妄言黎智英是為自由而戰,為自由入獄,公然呼籲美國總統「出手搭救」黎智英,本質上是要求美國政府干預中國內政,這種無恥行徑是對國際法治的嚴重挑戰,是對人類維護法治威權良知的公然踐踏。
黎智英案的審理過程中,多位同案被告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公開指證黎智英。這些法庭上的證詞,加上大量物證、書證、電子證據,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無可辯駁地證明了黎智英從事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事實。
證據顯示,黎智英長期通過其控制的媒體平台,製造和傳播有利於外部勢力的輿論,同時直接與外國政客、情報人員接觸,推動針對中國的制裁措施。在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這種行為達到了頂峰,對香港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全造成了實質性損害,亦直接損害了包括美國資本在內的國際資本在香港的合法經營。
法庭上的認罪和相互指證,不是刑訊逼供的結果,而是在法律程序保障下的自主行為。這些事實說明,黎智英案並非「莫須有」的定罪,而是在證據確鑿基礎上的法律審判。那些為黎智英「鳴冤叫屈」的人,要麼是不了解案件事實,要麼是有意歪曲事實、混淆視聽。其險惡用心就在於擾亂香港社會法治保障的持續穩定發展。
香港國安法實施五年來,香港社會實現了由亂到治、由治及興的重大轉變。統計數據顯示,2022年香港本地生產總值同比下跌3.5%後,2023年恢復增長,2024年繼續保持穩定發展態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2024年報告再次肯定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亦再次成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本年首季經濟增長預期更高達4%。更為重要的是,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沒有削弱反而是增強了國際資本對香港的信心。2023年,香港交易所IPO集資額2863億元,位居全球首位,外資企業數量保持穩定增長。就連香港美國商會的調查數據亦顯示,超過七成的美國商家,對香港未來發展前景充滿信心。這些數據有力駁斥了「國安法嚇跑外資」的謬論。事實上,安全穩定的營商環境恰恰是國際資本的首要考量因素。
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的利益是每一個主權國家不容置疑的法治要求,具有普世價值。放眼全球,美國、英國、德國、日本等主要經濟體都有完整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美國有《國家安全法》《愛國者法案》《外國情報監視法》等;英國有《國家安全與投資法》《官方保密法》等;澳大利亞有《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等。
香港雖實行「一國兩制」,但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可推卸的憲制責任。《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都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任何人以「兩制」為藉口,要求香港在國家安全問題上存在例外、享有豁免或擁有自由,都是對「一國」主權原則的否定。
一小撮反中亂港分子對黎智英案的持續關注和干預企圖,反映了國際社會仍有一小股勢力亡華亂華禍港之心不死的事實。這些勢力從未真正關心香港的繁榮穩定,亦從不關心香港市民追求和諧穩定美好生活的強烈願望,而是將香港視為牽制中國發展的棋子。黎智英案不過是他們借題發揮的一個由頭罷了。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任重道遠,必須警鐘長鳴,保持足夠警惕。一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要繼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另一方面,全社會要增強國家安全意識,認清外部勢力干預的本質和危害。
對於妄圖染指香港內部事務的噪音,必須予以迎頭痛擊。這不是狹隘的民族主義反應,更加不是對人權與自由原則的否定,而是基於國家主權平等原則的正當防衛。任何國家面對類似干預,都會採取同樣堅定的立場。
黎智英案的塵埃落定,標誌着香港法治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邁出了堅實一步。黎智英之流追求及標榜的自由,就是勾結外部勢力圖謀顛覆合法政權的自由。那些為黎智英搖旗吶喊的聲音,無法改變犯罪事實的真相,無法動搖法律判決的權威,更無法阻擋香港安定繁榮的大勢。正如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在黎智英案判決書中明確宣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國家安全高於一切。任何人觸犯法律,不論其地位多高、影響多大,都將受到公正的審判和應有的懲處。這不僅是對黎智英案的總結,更是對一切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嚴正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