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遠康
近日,反華組織「無國界記者」發布所謂「2026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將香港評估為「惡劣」;反華外媒德國之聲則向已被依法定罪判刑的黎智英頒發所謂「言論自由獎」。兩宗事件時序接近、意圖明顯,可謂有預謀的政治操弄。香港特區政府迅速發表聲明,指出有關行徑「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歪曲事實」,予以強烈譴責;立法會和各界人士紛紛發聲,堅決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污名化特區司法。筆者也認為,前述反華組織和外媒企圖為黎智英洗白,可說是一個國際大笑話。
評判黎智英案的是非曲直,依據的是法律和事實。歷經156天公開聆訊,黎智英被高等法院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判處20年監禁。長達855頁的罪成判詞、2220件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證詞,充分證明:黎智英禍亂香港、煽動顛覆和分裂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反華組織刻意迴避這些實況,把國安重犯包裝成所謂「受害者」,是對法治精神的公然踐踏。
至於將黎案與新聞自由掛鈎,實質是偷換概念。黎智英的罪行不在於辦報或發表意見,而在於其長期勾連外部勢力和本地亂港分子,利用《蘋果日報》有組織地發布煽動仇恨中央和特區政府的資訊;他本人更與外國政客會面,乞求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此等行徑已嚴重超出新聞自由的合法邊界,直接觸犯國安法律。任何法治社會都不會容許以「言論自由」之名行顛覆政權之實。事實上,在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框架下,新聞出版自由依法受到保障。目前本港有逾200家本地及海外傳媒機構正常運作,新聞從業者依法開展活動。所謂「打壓新聞自由」,不過是反華勢力為掩飾其在港「代理人」的失敗而編造的謊言。
另需指出的是,「無國界記者」早已喪失客觀中立性。公開資料顯示,該組織主要營運資金源自歐美多國政府。其連年在涉及中國、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的評估中採用雙重標準,所謂「指數」只是服務地緣政治的工具,今次借黎智英案攻擊貶損香港亦然。而德國之聲頒授所謂「言論自由獎」,更是對黎犯罪事實的公然遮蔽。
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也是全體市民的根本福祉所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港已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正穩步邁向由治及興。外部勢力罔顧事實,妄圖通過向罪犯「頒獎」、發布不實「指數」來施壓特區政府、干預香港司法,注定徒勞。這些政治操弄既動搖不了香港法治根基,也阻擋不了香港向前發展的步伐。
(作者為西貢區議員、「治港新政」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