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今日(30日)是控煙法例新修訂實施首日,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巡視執法情況後會見傳媒。
《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下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的規定今日生效。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可被處定額罰款港幣3000元。如管有多於指定數量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衞生署控煙酒辦人員今日上午10時30分於金鐘一帶巡查和執法。
【點新聞報道】今日(30日)是控煙法例新修訂實施首日,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主任林民聰巡視執法情況後會見傳媒。
《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下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的規定今日生效。任何人士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煙支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可被處定額罰款港幣3000元。如管有多於指定數量或涉及商業用途,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衞生署控煙酒辦人員今日上午10時30分於金鐘一帶巡查和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