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公屋違例吸煙禁而不絕 政府兩招減少二手煙危害

【點新聞報道】葉傲冬議員今日(29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問道,接獲沙田區公共屋邨居民反映,屋邨範圍內長期存在違例吸煙問題,但執法成效不彰。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有否與房屋署採取共同執法行動,到公共屋邨公共地方範圍內打擊違例吸煙;如有,去年行動的次數及檢控個案的數目為何,政府會否考慮修例加強阻嚇作用?

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書面答覆指,政府的其中一個控煙策略是持續擴大禁煙範圍,保護市民免受二手煙害。目前,公共屋邨居民日常出入和使用的大部分場所,包括所有室內公眾地方(如升降機大堂、走廊和樓梯)和室內工作地方(如辦公室等),以及食肆、街市、店鋪、商場、公眾遊樂場地、公共運輸設施、巴士轉乘處、幼兒中心、學校等一系列指定處所,已屬法定禁煙區。至於在公共屋邨範圍內部分未被列作法定禁煙區的所有戶外公共地方,如部分行人路、休憩地方等,房屋署自2007年起已把這些地方定為屋邨管理扣分制(扣分制)下的禁煙區。

盧寵茂表示,衞生署控煙酒督察在巡查位於公共屋邨的法定禁煙區時,如發現有違例吸煙人士,會不予以警告而即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另外,根據第600章,房屋署的指明公職人員(包括房屋事務經理、副房屋事務經理和房屋事務主任),亦獲授權於房屋署管理的地方向違例吸煙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若違例吸煙者為當邨居民,他們除了須按獲發的通知書繳付罰款3,000元外,亦會按扣分制,在無須預先警告下即時被扣五分;即使當邨居民並非在法定禁煙區吸煙,亦會因違反扣分制而被扣分。如住戶在兩年內累計扣分達16分,住戶的租約或暫准租用證將被終止。如非當邨公屋居民在公共屋邨內未列為法定禁煙區的公共地方違規吸煙,房屋署的職員則會勸喻他們離開屋邨範圍。

在2025年,控煙酒辦就有關吸煙的罪行在法定禁煙區,在全港進行了逾32 000次巡查,並發出10 35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當中在公共屋邨內的法定禁煙區發出超過20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同年,控煙酒辦與房屋署共進行八次在公共屋邨公眾範圍內打擊違例吸煙的聯合行動,並發出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盧寵茂指,政府認為現時透過房屋署的扣分制與法定禁煙區互相補足,已能有效達到減少二手煙危害的公共衞生目的。政府在考慮擴大法定禁煙區時,會平衡公共衞生的目標、規管措施的相稱性和社會整體情況,並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擴大法定禁煙範圍,以逐步邁向「無煙香港」的長遠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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