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涉妨礙逮捕等案二審宣判 獲刑7年

【點新聞報道】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29日下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前總統尹錫悅在「緊急戒嚴」期間涉嫌動用總統警衛部門阻止針對自身逮捕等案件進行二審宣判,尹錫悅獲刑7年。

此前,在相關案件的一審中,法院曾判處尹錫悅5年刑期。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央視新聞資料圖)

尹錫悅另因內亂罪被判囚終身

尹錫悅目前身陷8起刑事訴訟,本案是其涉嫌內亂相關案件的其中之一。

2024年12月3日晚,韓國時任總統尹錫悅以剷除「從北勢力」為由發布緊急戒嚴令。次日凌晨,韓國國會通過要求解除戒嚴令的決議案。此後,尹錫悅先後被停職、逮捕、彈劾。

2026年2月19日,尹錫悅因內亂頭目罪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法院指出,宣布緊急戒嚴本身並不直接構成內亂罪,但如果目的在於使憲法機關功能癱瘓,則可構成內亂罪。法院強調,本案的核心在於尹錫悅向國會派遣了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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