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碼頭六旬男女上演活春宮 承認有違公德候判

【點新聞報道】一對六旬男女於去年在長洲公眾碼頭懷疑作出不雅行為,被人拍下影片及在網上流傳。該對男女昨(2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各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案情指兩人在警誡下承認案發前曾喝酒。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5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兩名被告獲准保釋。

女被告為馬麗卿(62歲,收銀員),男被告為吳濤明(63歲,海員),兩人各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控罪指兩人於或約於2025年10月29日,在長洲海傍街長洲公眾碼頭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

案情指,去年10月29日,有警員發現4段影片在長洲居民的WhatsApp群組內廣泛流傳,影片顯示兩名被告在案發地點作出性質猥褻的行為,即女被告雙腳分開躺在長櫈上,並分開雙腳;男被告則坐在她面前,並把左手和頭放在她兩腿之間及靠近其私處;影片中至少有一名途人當時曾經過長櫈。

警方調查後,於去年10月底先後拘捕兩名被告,並在屋內檢獲兩人案發時身穿的衣服。兩人在警誡下承認自己是片中人,並於案發前曾喝酒。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長洲碼頭六旬男女上演活春宮 承認有違公德候判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