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27日)於社交平台發文,指自從局方向立法會發出有關部門首長責任制的文件以來,留意到社會對「責任制」有不同理解和不同意見,考慮了社會人士意見後,政府再作闡釋,清晰化「責任制」概念和實際運作。她表示,在部門首長責任制中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對象涵蓋所有人員,如果常任秘書長牽涉其中,亦會包括在內。
楊何蓓茵在社交網頁中提出3點,包括在現行制度下,公務員已須為其工作績效問責。工作表現欠佳者會由工作表現管理機制處理;有不當行為者由紀律處分機制處理。兩個機制均涵蓋所有職級的公務員,包括常任秘書長。後果最嚴重者會被着令退休;有不當行為者,後果可由警告至革職。
而為了讓兩級調查機制的本質更清晰,局方會稱為「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調查會以發生的問題為觸發點,若問題嚴重,或涉及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可啟動調查。調查由獨立的「公務員敘用委員會」進行,調查對象會涵蓋牽涉的所有人員,如果常任秘書長牽涉其中,也會包括在內。
她又提到,設立「責任制」的主要目的是透過明確要求及制度化部門首長須對部門工作負責,增強部門的執行能力,提升部門的工作效能。
楊何蓓茵表示,未來一段時間,當局會繼續做好解說工作,明日早上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再解說當中的概念、要點和實際運作。局方亦會透過不同場合和渠道再作解說,希望令各界更聚焦理解清晰化和制度化「責任制」後的正面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