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近日,警方發現有人經網上或點對點分享軟件,下載及分享兒童色情物品。經調查後,香港警方聯同新加坡、馬來西亞、日本、韓國、泰國以及文萊警方,於3月23日至4月17日展開執法行動。行動中,警方拘捕9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18至61歲。7地警方合共拘捕了326名涉案人士,涉及的罪行包括製造或管有兒童色情物品,以及其他嚴重罪行。
警方表示,人員在被捕人身上及其處所一共檢取了15部電腦、一些外置儲存裝置,以及多部手機。經初步檢驗,警方在這些數碼裝置中一共發現超過280段兒童色情影片或相片。初步調查相信,被捕人士透過不同渠道,包括社交媒體平台、網站或點對點分享軟件,下載有關兒童色情物品,並儲存在他們的電腦裝置或電話中。
另外,警方還發現其中一名被捕人士除藏有兒童色情物品外,還涉嫌透過共同興趣認識兒童,並對其進行性侵犯。新界北總區的虐兒組較早前接獲情報,指一名28歲中國籍男子在其電子裝置內管有兒童色情照片。情報亦指出,有一名受害男童曾多次被該男子非禮。新界北總區的探員於4月14日在法庭搜查令下,進入該名男子位於元朗的住所,並在科技罪案調查及應變小組人員協助下,於被捕男子的電腦中搜出逾20段兒童色情影片及照片。警方調查期間,亦發現該男子曾於2023年至2024年間,多次向一名當時只有12歲的受害男童作出非禮行為。就這宗案件,警方已於本月16日起訴該名男子,並在粉嶺法院提堂。
警方指,在這宗案件中,28歲男子與受害男童透過社交平台相識,他們最初在網上聊天,發展共同興趣。這名被捕男子投其所好,其後發展到線下會面,繼而向受害男童作出非禮行為。警方呼籲家長,要留意子女使用社交媒體的習慣和情況,避免小朋友落入不法之徒手中。
談及作案者的犯罪過程,警方表示,性誘識通常始於沒有傷害性、純粹談話,其後逐步升級至侵犯,受害兒童往往感到困惑,未知發生何事,甚至會自責,因此受害人往往不敢發聲,不向他人透露。警方強調,其實責任永遠在侵害者身上,故呼籲受害人應勇敢發聲。
2025年,警方共錄得62宗兒童色情物品相關案件,較2024年的80宗下跌18宗。當中超過6成(38宗)案件與網上活動有關,犯案者主要透過交友平台、社交程式或網上遊戲等,從線上認識受害兒童。雖然案件數字較2024年減少,但佔整體案件的比例,便較2024年微升2.5%至61.3%,反映網上兒童性誘識的情況仍存在頗高風險。這些網上活動相關的案件,受害兒童主要是女性,超過7成年齡介乎12至15歲,年齡最細只有9歲。
案件分類方面,約17宗涉及利用或促致兒童製作色情物品,當中超過7成半(13宗)案件,犯案者會首先在線上接觸受害兒童,利用兒童未成熟的心智,發展網上情侶關係,誘使她們提供私密影像。
警方觀察到,大部分的受害兒童,在發送私密照片予陌生人後,並未即時意識事件的嚴重性,以為沒有發送顯示自己容貌的照片,或使用一個「閱後即焚」的功能便沒有問題。但事實是不法之徒在初期溝通時,已掌握受害人的背景,甚至用其他方法截取他們的私密影像。一旦取得受害人的裸露影像,不法之徒便會藉此勒索、作進一步性侵,向受害人索取金錢。在製作色情物品方面有17宗案件,部分犯案者透過網上社交活動認識受害兒童,進一步約他們見面並性侵受害人,期間更會進行攝錄。
發布兒童色情物品有15宗案件,部分案件的被捕人在社交平台見到一些認識及其他兒童的私密照片,他們不但沒有第一時間舉報,相反「貪得意」把照片轉發分享,這些行為除了觸犯發布兒童物品罪,更對受害兒童造成二次傷害,令他們承受嚴重的心理影響。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有13宗,當中11宗與網上活動有關,大部分案件均由警方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而揭發。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蕭景源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