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4日)繼續舉行聽證會,傳召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以事實證人身份作供,是獨立委員會舉行聽證會至今,最高級別的特區政府官員。
獨立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引用迷你倉大火案件,指消防不應將建築危險的責任交給屋宇署,楊恩健對此表示認同。楊恩健指,消防處與屋宇署在樓宇消防安全上的職責有分工有互補,雖然火警在定義上屬消防職權範圍,但在實務上要與屋宇署溝通。如發泡膠及生口情況,屋宇署負責監管建築結構、開窗,與消防處開會討論提供意見,除了消防因素外,同時要兼顧採光、通風。就今次宏福苑大火案件,消防處就曾與屋宇署討論過開窗,如工程窗的位置要可以救火。
楊恩健表示,屋宇署可按法例控告承建商,消防處也可提告,但要有分工。消防處有權就此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惟實際上要先與屋宇署作討論。他同意屋宇署未必知悉所有火警風險,因此雙方有必要加強溝通。
楊恩健亦提到「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表示從今日起所有「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已改為審批查問,希望堵塞不必要的SDN。相關法例預計5月到立法會諮詢,有望今年內完成相關工作。
另外,楊恩健認同消防處處理求助電話方面有改善空間,本周內已增加30條線可接聽999駁線電話,未來兩個月會再加30條線,以盡快處理救助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