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香港嚴厲控煙 攜帶電子煙即違法

文/興銀

煙草產品對健康的影響眾所周知,吸煙是導致死亡和多種慢性疾病(如心臟病及多種癌症)中最重要但可預防的風險因素。世界衞生組織將每年5月31日訂為「世界無煙日」。統計數據顯示,在1982年《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實施的40年後,本港的吸煙率已由當時的23.3%顯著下降至2023年的9.1%。時間拉近來看,本港的吸煙率從2021年的9.5%進一步下降至2023年的9.1%,顯示有持續下降的趨勢。

吸煙率下降的背後,源於香港實施多項控煙措施,包括擴大法定禁煙區、煙草稅調整、宣傳教育、禁止吸煙產品廣告以及戒煙服務等。儘管吸煙率顯著下降,但香港目前仍有近60萬人每日吸煙,對他們自身及市民大眾的影響可想而知,亦與政府致力實現「無煙香港」的目標背道而馳。

世界衞生組織的數據顯示,煙草產品每年導致超過800萬人死亡,當中大約120萬人因為吸入二手煙而失去生命。每兩名吸煙人士就有一名因為吸煙而提早死亡;而接觸二手煙的非吸煙人士亦有提早死亡的風險。這些不是一個冰冷的數字,而是無數受煙草影響的破碎家庭需要面對的現實。

亦因此,香港一直實施嚴格的控煙措施。新一階段控煙措施由今年1月1日起生效,進一步擴大禁煙範圍,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指定診所及健康中心的專用出入口外3米範圍內被劃為法定禁煙區;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如巴士站、的士站等)及進入指定處所時禁止吸煙;定額罰款亦由原來的1,500元倍增至3,000元。

此外,由今年4月30日起,只要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及草本煙,就算只是隨身攜帶而未有吸食或使用,亦屬於違法。管有少量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定額罰款3000元;管有多於5個煙彈/5毫升煙用物質或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煙,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也就是說,4月30日起,香港將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持有電子煙、加熱煙或草本煙等。

在香港,公共場所都是禁煙的,而且涵蓋範圍非常之大,包括所有公眾有權進入的場所,如街道、商場、公園,甚至是一般住宅大廈或辦公大樓的「共用部分」(如大廳、電梯、走廊)。市民若攜帶另類煙具進入這些區域,隨時可能觸法。目前唯一能合法管有的範圍僅限於「私人住宅內部」。

對於大量赴港遊客而言,新規同樣適用。衞生署明確,4月30日起即嚴格執法,沒有設置過渡期,也不存在「首次違規先警告、後罰款」的教育機制。對於訪港旅客會一視同仁,不會因為遊客身份而豁免。遊客更要注意,在香港,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更違反《進出口條例》,最高可判處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7年。

也就是說,五一假期及之後來港的遊客要注意,香港實施嚴格的控煙措施,公共場所嚴禁吸煙,同時嚴禁攜帶電子煙,否則即構成違法。由於未有設置過渡期,相信政府亦需要加強宣傳,在社交平台及出入境口岸等加大對香港控煙措施的宣傳力度,避免遊客因對新措施不甚了解而誤墮法網。

大眾亦關心俗稱「火車頭」的邊行走邊吸煙的行為,希望政府能立法規管。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早前表示,香港環境比較擠迫,很難定義俗稱「火車頭」的邊行邊吸煙行為,因此先採納較實際的做法,包括擴大禁煙範圍。若發現某些非禁煙範圍經常出現大量「火車頭」活動,政府會評估是否有需要將該處指定為禁煙區,以保障非煙民免受二手煙侵襲。

事實上,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開始規管電子煙。韓國今年2月份通過《煙草事業法》修訂案,將液態電子煙歸類為香煙。從今年4月24日起,電子煙在韓國將與傳統香煙面對同等監管,煙民再也不能在禁煙區吸食電子煙。

眾所周知,無論是傳統還是另類吸煙產品,吸食時都會釋出大量有害物質,產生的二手煙更加會殘留在空氣中,危害自己及身邊人的健康。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煙民們應盡早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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