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0日)舉行第15場聽證會,亦是第三輪聽證會的第1場。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委員江祥發作供,他指曾在2025年10月23日、即大火前約一個月曾去信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要求調查棚網,又指法團知道維修水缸,但不知道暫停了消防系統。
江祥發居住在宏仁閣604,曾於將軍澳日出康城另一個法團擔任委員。他指,自己本身從事設計公司業務,亦涉獵維修工程,對裝修程序有一定認識。他多年來持續參選法團委員,但屢戰屢敗,認為問題癥結在於「授權票」,「舊法團佢地有鐵票」,令新人難以進入;直至2024年5月,他終能成功加入管委會。
2024年1月28日,舊法團舉行的特別大會當日表決聘請承建商「宏業」。江祥發憶述,當日現場投票人數僅約二百人,但最終點票結果卻顯示有五百多票。他認為,每次選舉最後都會有一批授權票被投入票箱,嚴重影響最終結果,形容授權票是「比較大的問題」。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到,針對授權票或被濫用的問題,新舊管委會有沒有措施改善情況。江祥發承認並無額外措施核實授權票,僅盡量鼓勵街坊參與事務,並在重大議決時親身投票。江認為,核實授權票的責任在於物管。不過,他批評管理處做法馬虎,舉例指「上次管理處駱小姐畫個叉叉都當簽咗名」,令人難以接受。
江祥發憶述,在舊管委會時期,曾了解希望整個工程能在兩年內完成,因此傾向於八座一併搭棚施工,以縮短工期。杜淦堃問上屆管委會是否「想盡快完成工程」是導致八座同步施工的主要原因,而「宏業」亦持相同意向?江表示同意。
新管委會上場後,江祥發表示,曾在工程會議上提出,可否分階段進行,例如完成一期並拆除棚架後,才開展下一期,但被「宏業」一口拒絕,並解釋了多項理由,包括已與舊管委會協商好施工方案、若拉長工期,涉及保險期限延長及額外成本、能導致師傅流失或物料價格變動等,最終,新管委會決定維持原定計劃,八座同步施工。
被問及法團是否知悉暫停消防系統時,江祥發指法團知道維修水缸,但不知道暫停了消防系統,僅知管理公司稱會加設滅火筒;也只知宏泰負責消防年檢,但不知中華發展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