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8年起非全日制生須居港滿兩年才可申JUPAS 2027年設過渡安排

【點新聞報道】大學聯招辦法(JUPAS)辦事處今日(15日)公布,「CATI-5類別」申請人、即持受養人簽證或進入許可證的申請人,必須符合至少居港兩年規定才可憑中學文憑試(DSE)成績經JUPAS申請入讀相關課程,否則只能透過非聯招(NON JUPAS)向院校直接申請。新規定不影響2026年報名JUPAS的學生,2027年則設過渡安排。

根據JUPAS辦事處最新公布,「CATI-5類別」(即現時LS5定義並須符合相關居港規定)的申請人,指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及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證的申請人,他們須為就讀教育局認可開辦正規課程學校的全日制學生,其所屬學校應為其在校申請人向「大學聯招處」提供就讀證明。JUPAS表示,這類申請人不論任何原因不在香港,如交換生計劃、沉浸課程、實習和實地體驗,不受不在港90日限制。

如果並非全日制學生,若要以DSE報名JUPAS,申請人就必須符合「居港規定」:申請人須提交向香港特區入境事務處付費申領涵蓋該段兩年期的出入境紀錄證明,以顯示申請人在該段兩年期內,每年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

2027年度過渡安排需居港一年

根據2027年過渡安排,非全日制學生的「居港規定」要求申請人的出入境紀錄證明須涵蓋一年期(即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的出入境紀錄證明,以顯示申請人在該年期內,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

2028年度新安排

根據新安排,由2028年度起,非全日制學生的申請者須遞交涵蓋兩年期(即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的出入境紀錄證明,以顯示申請人在該兩年期內,每年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包括:

  1. 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期間,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及
  2. 2027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間,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2028年起非全日制生須居港滿兩年才可申JUPAS 2027年設過渡安排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