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認發布煽動帖文 被判入獄1年

【點新聞報道】61歲退休老翁於2024至25年多次透過社交平台Facebook持續發布53則具有煽動意圖的帖文,老翁昨日(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總裁判官蘇惠德判被告監禁一年。

被告莊偉文(61歲)報稱退休人士,承認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根據控罪,被告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蘇官表示,被告透過多人廣泛使用的社交媒體發布訊息,具即時性、永久性及傳播力。被告案發時發布53則帖文,平均每個月發布兩則,發布的頻率不低,其賬戶的追蹤人數逾4,000人。

蘇官指出,被告的賬戶頭像毫無掩飾表達自己政治理念,從而提高瀏覽量,其帖文受眾不限,覆蓋範圍大,言論超過一般政治表達範疇,再加上被告涉案的帖文共有600多個讚好及47個分享,而被告更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情況下,抹黑中央、誤導受眾,其行為別有用心,對國家安全構成的風險不能輕視,判被告入獄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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