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滙豐前職員收賄助開戶 兩人分別判囚10個月及半年

廉署早前起訴5人串謀收賄以協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廉署早前起訴5人串謀收賄以協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兩名涉案時任銀行職員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囚10個月及半年。

盧穎衡,31歲,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時任財務策劃副總裁,被判入獄10個月;萬卉,32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則被判囚半年。二人早前各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同案被告勞焯儉,40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案件押後至5月4日判刑。

3名涉案滙豐銀行職員於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間在北角一間分行任職。案情透露,盧穎衡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二人所轉介的客戶開立戶口,並就每個成功開立的戶口收取賄款500港元至1500港元。盧穎衡其後安排同事勞焯儉協助開戶,並就每個戶口向勞焯儉支付賄款100港元。涉案期間,盧穎衡和勞焯儉按協議接受賄款共逾17萬港元。

案發期間,該3名銀行職員協助涉案兩名中介所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共約250個。銀行經審查後,發現當中70多個戶口存在洗黑錢風險,並已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另外,涉案的兩名保險經紀兼中介,韓杰及其妻子周崟瑛,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二人案件訂於5月4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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