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術
早前,內地媒體報道,有訪港旅行團涉嫌強迫團員購物以及推銷產品,香港旅遊業監管局隨即展開調查,並在昨日(13日)公布調查結果,決定要撤銷涉事的日月星旅行社及相關導遊的牌照。據悉,這是旅監局成立以來首次引用《旅遊業條例》撤銷旅行社及導遊牌照,有業界人士認為旅監局今次做法有震懾作用,比過往做法更能有效保障香港旅遊業的聲譽。事實上,香港旅遊之都的金字招牌得來不易,任何有損香港旅遊業聲譽的行為,都應該予以嚴懲,以儆效尤。
今次涉事旅行社,以低團費方式吸引內地旅客,團費僅為數百元,而參與者多會被帶往珠寶行、藥房等進行消費,導遊透過強迫購物獲取收入,無疑,這種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香港旅遊業的形象。根據旅監局的調查發現,涉事旅行社疑在今年1月至3月,涉及四宗威迫內地入境團旅客購物。其間亦發現,涉事導遊上月接待旅客,在車程途中威脅不消費旅客要補回團費差額,並發表不當言論為難旅客。
旅監局認為,涉事旅行社在接待內地入境旅行團時,未有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參與者不會受到威迫購物的情況,變相縱容涉事導遊,有關行為不僅違反牌照條件,還對香港旅遊業的聲譽造成損害。根據《旅遊業條例》第111條,旅監局決定撤銷旅行社及涉事導遊的相關牌照,並表示將繼續跟進調查,不排除採取進一步的紀律制裁或刑事檢控行動。
曾幾何時,香港出現過層出不窮的「零價團」、「低價團」,內地旅客參團來港後,觀光成分少,但「強迫購物」行程卻是一個接一個;最終導致諸如導遊「阿珍」的強迫購物行為被廣泛報道,香港旅遊業聲譽受損。今次旅監局落重手處理涉事旅行社,不僅是維護行業的利益,也是維護香港利益的必要之舉。
據業內人士估計,香港現時仍有8至10間旅行社暗中採用類似「擦邊球」方式經營,一般以平價接團,但以相對進取的方式推銷產品,都存在強逼購物的嫌疑。今次由媒體踢爆的個案,並非完全是個別事件。對於此等業界害群之馬,旅監局宜主動了解調查,防範未然。
特區政府在《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0》中提出四大定位、四大發展策略,全力推動香港旅遊業發展,其中就明言要「優質服務迎客來」,包括要深化推廣「好客之道」,獎勵及認證表現優異的服務業商戶和員工。有時候,害群之馬哪怕為數不多,也足以令整個香港旅遊業蒙羞,所以,筆者十分支持今次旅監局的「釘牌」決定,往後旅監局對待違規旅行社,也是宜緊不宜鬆。
2025年有近5000萬人次旅客訪港,按年上升12%,其中3,780萬遊客來自內地,佔比高達76%。如果再次出現「導遊阿珍事件」,會對香港旅遊業聲譽產生多大的影響?破壞容易建設難,今次旅監局作出了果斷決定,有關方面要在這基礎上,進一步杜絕強迫購物的行為,情願重罰違規者,也不能損害香港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