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19人 涉虛報工作經驗詐機電署發註冊電工牌

廉署早前揭發有人以不法手段申請註冊電工牌照,藉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署發牌。(中新社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廉署早前揭發有人以不法手段申請註冊電工牌照,藉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署發牌,早前採取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其中一名41歲涉案電工花3萬元獲取虛假工作證明,今日(13日)被判囚兩個月。

被告葉文林,41歲,任職電工,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違反普通法。案發時,葉文林欲向機電署申請電工A牌,但自知缺乏工作經驗,不符合申請要求,遂於友人介紹下尋求建一電力及室內設計公司(建一電力)東主封德立協助,並向對方支付3萬元。

廉署調查發現,封德立是建一電力及另外兩間涉案工程公司的東主。他涉嫌協助涉案電工偽造5年電工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以便他們向機電署申請註冊「電工A牌」。封德立於2023年1月初向葉文林提供一份由一間電業承辦商發出的虛假工作證明,虛假聲明葉文林於2016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受僱於該間承辦商。葉文林最終於2023年1月獲批「電工A牌」。

另一名被分案起訴的電工羅偉明,61歲,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涉及串謀他人詐騙機電署向他發出「電工A牌」。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判刑。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出,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及安全,法庭需要維護市民對制度的信心。裁判官以監禁4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扣減刑期後判處他入獄兩個月。

至於封德立以及17名電工,早前亦被分案起訴。封德立被控共26項串謀欺詐罪名,其餘被告則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案件押後至4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以待控方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控罪指,封德立涉嫌與同案17名電工及他人串謀詐騙機電署,向機電署訛稱該等電工曾受僱於建一電力或另外7間工程公司並從事與電工相關的工作,從而誘使機電署向該17名電工核准及發出「電工A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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