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星旅行社涉威迫旅行團購物 旅監局:撤銷牌照

旅監局指,早前就4宗涉及內地入境旅行團參與者,涉嫌被威迫購物的個案展開主動調查。(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旅遊業監管局今日(13日)公布,撤銷日月星旅行社有限公司及導遊曲華的牌照。旅監局指,早前就4宗涉及內地入境旅行團參與者,涉嫌被威迫購物的個案展開主動調查。

經調查發現,涉事旅行代理商於今年1月至3月期間,在接待有關內地入境旅行團時,未有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以確保入境旅行團的任何參與者不會受制於威迫購物。此外,調查亦發現涉事導遊於今年3月接待相關旅行團時,在前往購物點的車程途中發表不當言論為難旅客,以及威脅不消費的旅客須補回團費差額等。

旅監局在考慮調查結果後,認為該等旅行代理商的不作為及導遊的言論,實質上令旅客受制於威迫購物,屬於嚴重違反牌照條件,涉事的旅行代理商及導遊嚴重損害香港旅遊業界的聲譽。因此,旅監局決定根據《旅遊業條例》第111條採取紀律行動,循簡易程序撤銷涉事旅行代理商及導遊的相關牌照。旅監局表示,會繼續跟進及調查上述案件中相關人士涉及的違規行為,不排除會採取進一步的紀律制裁或檢控行動。

旅監局強調,在決定根據《旅遊業條例》施加紀律行動時,已權衡相關情況,包括該旅行代理商及導遊對香港旅遊業界形象及聲譽的影響,以及需要傳達清楚訊息給公眾及業界相關行為絕不能接受。旅監局重申,不論旅行代理商、導遊或領隊,各持牌人在經營旅行代理商業務或執行職務時,均須恪守牌照條件。違反牌照條件為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旅行代理商);或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導遊或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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