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有環保署外判商員工涉嫌收取廢物處置商員工利益,協助回收商以「化妝車」掩人耳目,免繳費傾倒建築廢物至堆填區,串謀詐騙環保署建築廢物處置費共逾83萬元。其中3名被告今日(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梁嘉琪將案件押後至4月30日求情,期間3人獲准保釋。
3名被告分別為環保署外判商兩名前員工鍾佩珍(60歲)及張錦寧(40歲),案發時同為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遠東)磅房操作員,以及林文健(33歲),天時環保廢料回收有限公司(天時)前工人。
廉署發現,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案發期間,天時工人林文健按公司一名貨車司機指示,透過「化妝車」伎倆,用非建築廢物遮蓋建築廢物,掩飾貨車在堆填區傾倒建築廢物。2022年5月中至6月中約1個月內,天時申報近760架次非建築廢物貨車,當中近9成懷疑為「化妝車」,車上載有建築廢物共逾4100公噸,涉及建築廢物處置費共逾83萬元。
鍾佩珍及張錦寧各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發時,環保署聘用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營運打鼓嶺專門處置建築廢物及非建築廢物的堆填區,收費為建築廢物每公噸200元,非建築廢物則免費。運載建築廢物的貨車司機經建築廢物入口駛進堆填區時,需向磅房內的磅橋操作員包括女被告鍾佩珍及張錦寧,出示環保署發出的「載運入賬票」,以計算所需費用。當貨車使用非建築廢物入口抵達磅房,磅橋操作員須檢查貨車廢物有否異常超載;如有超載甚至載有建築廢物,環保署或會檢控貨車司機。為配合行動,磅橋操作員會事先知道環保署何時抽查可疑貨車,而且不可外洩。案發期間,鍾佩珍及張錦寧多次協助天時貨車避過檢查,讓其「化妝車」能順利經非建築廢物入口駛入堆填區,免繳費傾倒建築廢物。
同案另外3名被告,即天時貨車司機麥劍坤,以及遠東傾倒區廢物檢驗員麥華勝及遠東磅房操作員鍾靜君,早前否認共6項罪名,即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一項串謀詐騙。案件於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始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