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以五年規劃為契機 確立行政主導立法協同互動格局

文/林筱魯

編制香港首份五年發展規劃,絕非一項普通的政策研究工作,而是標誌着特區治理模式的一次深刻轉型。從行政長官親自掛帥,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獲任命專責統籌,再到立法會全體議員按專業範疇組建對接小組,這一連串動作顯示出特區政府正以高度的政治決心,試圖打破過往因缺乏長遠整體規劃而衍生的治理碎片化問題。從深化改革的角度觀之,這份五年規劃的編制過程,其意義不下於規劃文本本身,因它正在重塑行政主導體制下的行政立法關係,為「愛國者治港」原則下的有效治理探索出一條新路徑。

行政主導是香港政治體制的設計核心,這一點在基本法中已有清晰體現。然而在過往一段相當長的時期裏,行政主導的效能並未得到充分發揮,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間往往陷入一種「相互制衡多於相互配合」的狀態。今次五年規劃的編制,行政長官明確將主導權牢牢握在手中,親自統籌十五個政策局的工作,這不僅是對規劃質量的政治保證,更是以行動對行政主導原則的明確表述。

新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開宗明義,重點工作就是擬定五年計劃,這項人事安排的深意,在於將原本分散於各政策局的規劃職能提升至統籌層級,確保整個政府能夠上下一心、全情投入。行政主導在此時此刻的必要性,在於它能夠補齊香港過往因「積極不干預」思維而長期缺乏的戰略謀劃能力,特別是在土地基建、產業升級、區域協同等結構性難題面前,必須依靠進行跨部門的資源重置和長遠布局,才能從被動應對轉向主動謀劃。

然而行政主導並不意味着立法機關只能被動回應。恰恰相反,今次五年規劃編制最值得關注的制度創新,在於立法會從傳統的事後審議者,轉變為政策構思初期的協同研究者。立法會決定「總動員」全體90名議員,按六大範疇設立專項對接小組,每位議員根據自身專業和興趣加入其中,這實際上將立法會作為「最重要民意匯集地」的功能,提前介入了政策的頂層設計階段。議員們不再只是等待政府提交文件後才反饋意見,而是主動積極走訪業界、收集民情、檢視法規,將專業意見和民間訴求直接注入規劃的構思過程。這種轉變並非削弱立法會的監督職能,而是將監督的關口前移,不坐待規劃出台後才挑出問題,而是在規劃醞釀階段就參與其中,確保最終形成的政策既能體現行政主導的效能,又能吸納立法機關的智慧,更能回應社會各界的關切。

從更宏觀的層面來看,這種「行政主導、立法協同」的互動格局,正是「愛國者治港」原則下治理能力提升的具體體現。「愛國者治港」的核心要義,不僅在於確保治港者忠於國家和香港,更在於治港者必須有能力、有擔當去解決香港面臨的深層次問題。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同為「愛國者」,其關係不應是簡單的監察,而應是在行政主導的前提下形成協作治理力量。五年規劃的編制工作,恰恰為發揮這種協同力量提供了一個絕佳的實踐場景:行政機關負責統籌方向和整合資源,擔起「發動機」的角色;立法會議員則運用其專業知識和社會網絡,扮演「助推器」和「傳感器」的角色,將分散於社會各界的民意轉化為政策能源。二者在規劃編制過程中相互配合、相互補充,共同為香港的長遠發展描繪藍圖。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五年規劃雖然借鑑了內地經驗,但並非簡單移植,而是必須堅守「一國兩制」特色的戰略政策框架。它以設定清晰願景和目標的方式,為市場提供穩定預期,引導資本流向符合國家戰略和香港未來發展的方向,卻又不會成為指令性計劃而窒息市場活力。這份規劃的價值,在於它既體現了香港作為國家不可分離部分的戰略定位,又保留了香港作為國際化城市的靈活性與開放性。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在編制這份規劃的過程中形成的互動模式,也將為日後其他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重要參考。

回歸以來的治理實踐告訴我們,行政立法關係的順暢與否,直接影響着香港的管治效能。今次以五年規劃編制為契機,行政機關展現出主導的決心與統籌的能力,立法機關則展現出配合的誠意與建設性的姿態,兩者共同邁上了良性互動的新台階。這條路徑若能走得穩、走得遠,香港「由治及興」的道路將會愈發寬闊。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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