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明起申「良民證」毋須打指模 呢種情況除外 網申教學一片睇

【點新聞報道】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由香港警務處簽發,供有關人士申請各類入境簽證或領養小孩之用。由明日(3月30日)起,除了用作領養小孩等事宜外,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透過「智方便」戶口無需提交指紋便可完成申請程序。

由明日起,申請人如符合以下列明條件,即無需提交指紋便可完成申請程序:

▲ 以「智方便」戶口透過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遞交申請;及

▲ 申請目的並非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事務(例如:領養小孩)有關。

需要留意的是,在特殊情況下,符合以上列明條件的申請人仍有可能被要求到相關地點提交指紋,例如申請人可能曾以其他國家發出的旅遊證件入境香港。現時所有申請人可經警務處網上服務申請平台遞交申請及繳付申請費用、預約到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或九間指定警署套取指紋,以及查詢申請進度。

另外,新措施實施後,符合列明條件的申請的處理時間將由28日縮減至15日,但在特殊情況下需要額外處理的個案將需要更長時間,警務處會爭取在28個曆日內完成。

(視頻來源:香港警務處)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有片)明起申「良民證」毋須打指模 呢種情況除外 網申教學一片睇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