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淑瑜獲任為金融糾紛調解中心非官方董事 3·31履新

蕭淑瑜獲委任為調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網絡圖片)

【點新聞報道】政府今日(27日)歡迎金融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中心)委任蕭淑瑜為調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有關任期為兩年,由2026年3月31日起至2028年3月30日止。

政府發言人表示,蕭淑瑜為法律專業人士,在消費者權益保障方面亦具有豐富知識。政府歡迎她加入調解中心董事局,並衷心感謝即將離任的董事黃錦輝議員在過去6年來為調解中心所作出的貢獻。

調解中心獨立持平地管理金融糾紛調解計劃,主要以「先調解、後仲裁」的方式,在訴訟以外提供獨立且費用相宜的途徑,解決金融機構與客戶之間的金錢糾紛。調解中心由其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的組成包括1名非官方主席、4名非官方成員、3名分別來自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代表,以及調解中心的行政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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