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入稟起訴樓宇維修「圍標」集團 涉全港11屋苑及大廈7億元工程

競爭事務委員會。(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競爭事務委員會(競委會)今日(25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審裁處),向6間業務實體及12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競委會指本案涉及一個樓宇維修工程圍標集團,於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在至少11個屋苑及大廈的維修工程招標期間,涉嫌從事違反《競爭條例》(《條例》)的行為。相關工程分布港、九、新界共8個地區,合約總值近7億元。

11個屋苑及大廈包括將軍澳翠林邨、觀塘德信工業大廈、柴灣樂翠臺、土瓜灣仁智大廈、葵涌葵豐樓、葵涌怡勝花園、大角咀中星樓、銅鑼灣耀華街31號、大埔太平工業中心第一座、大埔宏福苑,以及油麻地平安大樓。

競委會公布的案情指出,該圍標集團由多個工程承辦商及中間人組成,集團主腦會先物色目標工程項目,並選定集團內其他承辦商入標。這些承辦商會獲安排擔任「主角」(即集團的預設中標者)或「幫手」(負責提供掩護式投標),再由主腦親自或指派其他中間人為它們準備及/或分發入標價格指示(以「功課」作為暗號)。擔當「幫手」的承辦商會依從或參照全部或部分價格指示,並提交標書,從而協助「主角」中標。

競委會有合理因由相信,有關行為構成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或交換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違反《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命令,包括:

•宣布6個業務實體及11名人士違反或牽涉入違反第一行為守則,並向他們施加罰款;

•向6名人士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由於有個別人士於調查期間,未有遵從競委會的強制權力提供相關資料,此舉可能干犯了《條例》第52條及第54條所訂明的刑事罪行,競委會已將個案轉介予警方作刑事調查。此外,競委會發現有涉案承辦商在投標時,簽署了由競委會推出的「不合謀投標確認書」(確認書),相關人士有可能因作出虛假陳述而干犯串謀欺詐罪行,競委會將會轉介予有關執法部門作刑事調查。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競委會一直高度關注樓宇維修的圍標問題,近年先後採取了5次大規模的搜查行動。相關行動對競委會的調查工作,以及迅速打擊一些參與圍標的人士,有非常大的幫助。」

「我們今日入稟起訴的,是一個近年冒起同時非常活躍的圍標集團。在搜證期間,我們取得該集團的內部通訊,顯示其野心是要利用不法手段,佔據全港樓宇維修市場四分之一的市場佔有率,反映其處心積慮和極度貪婪的心態。這宗案件亦成為一個重要的突破點,讓我們在後續調查中揭發更多圍標集團的存在及手法。今日入稟審裁處,標誌着競委會就樓宇維修的執法工作進入起訴階段,我必須強調,這次入稟只是開始,競委會隨後將陸續對不同的圍標集團作出起訴。」

競委會呼籲所有企業不要從事反競爭行為,而已牽涉入合謀行為的人士,應盡快聯絡競委會申請寬待或提供合作。

6間涉案業務實體:

1.俊豪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俊豪);利民創建集團有限公司(利民創建);及頂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頂豐建築)(統稱頂豐)

2.祥利建築公司(祥利,由劉錫章獨資經營)

3.藝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藝林)

4.宏溢營造工程有限公司(宏溢)

5.瑋業發展建築有限公司(瑋業)

6.竣鴻工程有限公司(竣鴻)

12名涉案人士:

張烱權、陳健強、周淑霞(女)、李偉雄、蕭永康、黃明強、劉永森、魏生旺、黎錦全、陳嘉玉(女)、陳响發、李偉雄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葛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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