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跑貪污案|機管局前高層涉收賄330萬洗黑錢570萬 判囚4年

廉署早前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並分案起訴多人涉嫌在三跑項目中貪污。(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廉署早前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並分案起訴多人涉嫌在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三跑項目)中貪污,所涉分判合約及物料訂單總值逾2.8億港元。其中一名被廉署落案起訴的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早前在區院就收賄約330萬港元及洗黑錢約570萬港元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洗黑錢等共8罪,昨日(24日)接受判刑。

法官葉佐文指承建商向被告持續地提供金錢利益,以換取被告提供便利,即使無證據顯示具體個別決定受影響,但已嚴重損害公共工程制度的廉潔性及公眾對制度的信任,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年。

被告李永輝,51歲,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早前承認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他於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案發期間負責管理三跑項目多份工程合約,包括主要填海及第三條跑道建造工程,亦有權向承建商推薦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卡樂)是三跑項目的主要填海工程分判商,負責供應填海物料及提供運輸服務。

案情透露,李永輝從卡樂東主吳啟安接受賄款共約250萬元,協助卡樂取得總值逾1.1億元的分判工程合約。此外,他亦從另一間填海及建築用砂供應商收受賄款達80萬元,以協助該供應商取得總值逾1.4億元的填海用砂物料供應採購訂單。李永輝又承認清洗犯罪得益共約570萬元,當中涉及上述賄款。

同案另外3名被告,即卡樂東主吳啟安、卡樂時任項目經理廖偉倫及機管局時任總經理殷國強,早前被控多項賄賂等罪名。廖偉倫早前承認控罪,他於2022年5月至7月期間按吳啟安指示,向李永輝及三跑項目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一名施工經理,各提供賄款10萬元以協助卡樂進行有關工程。吳啟安早前向法院表明會認罪,涉及就三跑項目分判合約行賄李永輝、殷國強及上述主要填海工程「大判」承建商3名人士。

廖偉倫及吳啟安將於9月7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刑和進行答辯。殷國強否認一項貪污罪名,案件同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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