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煽動刊物威脅傳媒刊登 社保主任判監一年

【點新聞報道】一名社會保障主任去年4月至7月期間涉冒充情敵,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更寄信威脅2間傳媒會摧毀或損壞屬於傳媒辦公室的財產。被告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4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斥被告以縱火威脅傳媒就範,涉案煽動內容對社會秩序與國家安全構成公然挑戰,恐嚇行為也會損害新聞自由,而被告現時面對的困境,是咎由自取及自食其果,判處他監禁1年。

男被告謝震斌(43歲),報稱社會保障主任,昨日承認一項明知而發布或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及3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首罪指,被告於2025年4月19日至7月3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或複製該刊物,即一個網頁,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3項威脅會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指,被告於或約於2025年6月7日在香港,無合法辯解而向2間傳媒中的3名事主威脅會摧毀或損壞屬於該傳媒的財產,意圖令事主們畏懼該威脅會付諸實行。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6月7日向兩間傳媒郵寄同一內容的匿名恐嚇信,威脅傳媒須按指示刊登一則報道,否則會縱火燒毀相關傳媒辦公室。被告要求的報道內容涉及一個網站,網站聲稱以優惠價發售一些黑暴貨品,聲稱籌募經費支援竄逃海外的國安案逃犯,及支持乞求外國政府制裁特區官員及法官的活動,網站含轉數快戶口及聯絡電話。

在接獲傳媒舉報前,警方於去年5月19日按網站上的聯絡電話調查男子X,X在警誡下否認干犯上述行為。X透露是被妻子的前男友、即被告誣衊。X解釋,自己與妻子在2015年9月拍拖,惟在12月分手後,妻子與被告曾短暫拍拖數月,及後X與妻子重修舊好並結婚。廉政公署後來接獲投訴,指X「呃病假」等,有人又在網上討論區指X「搞別人妻」等。

去年8月,警方拘捕被告,在其手機及住所的電腦發現涉案內容,被告曾發送有X姓名及電話號碼的電郵,明顯是企圖陷害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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