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3月20日,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就嵩山少林寺原住持釋永信(原名劉應成)涉嫌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行賄案,依法向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釋永信(原名劉應成)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
去年7月27日,少林寺官網發布情況通報稱,少林寺住持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佔項目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
去年7月28日,中國佛教協會發布公告稱,日前該會收到河南省佛教協會報來《關於註銷釋永信戒牒的報告》。根據有關規定,該會同意對釋永信(俗名:劉應成)的戒牒予以註銷。
去年11月16日,新鄉市人民檢察院發布通報稱,該院依法對嵩山少林寺原住持釋永信批准逮捕。
通報稱,釋永信涉嫌挪用資金等案,經河南省公安廳指定新鄉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由新鄉市公安局提請新鄉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日前,新鄉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職務侵佔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釋永信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點新聞記者裘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