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29歲測量師被指於去年駕駛一輛已退役警車,並響起警察緊急警示燈與多輛私家車在荃灣及九龍灣一帶高速行駛。該測量員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假冒公職人員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等4罪。案件今日(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非一時衝動犯案,他夥同多輛車高速駕駛,約7分鐘內由荃灣駛到九龍灣,沒造成傷亡只屬僥倖,考慮到被告的測量專業受影響,沒財物受損,判監10星期,緩刑18個月、罰款1000港元、停牌1年,以及須自費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29歲被告李健煒,報稱為測量師,原本被控5罪,他承認危險駕駛、假冒公職人員、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共4罪,餘下控罪獲撤回。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5月17日在香港沿荃灣路(東行)經龍翔道往九龍灣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駕駛貼有香港警察標誌及裝有交通警裝備的車輛,並響起警察緊急警示燈,假冒警務處公職人員;該私家車沒有備有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及該私家車未有登記及未獲發牌。
案情指涉事車輛為退役警車,並於2024年8月由政府售予「劏車」公司,被告的朋友向劏車公司以3萬元購入警車,再交給被告。警方其後拘捕被告,被告承認是車主,曾在荃灣及九龍灣駕駛,並出於貪玩和吸引其他司機注意,亮起閃燈。他承認沒有為該車購買保險及向運輪署登記,並將遮蓋「POLICE」字眼的塗層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