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聞1分鐘|無現金唔敢搭的士?4·1起的士須設電子支付方式

【點新聞報道】由4月1日起,法例規定所有的士需提供至少兩種電子支付方式,包括一種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等;以及一種非二維碼電子繳費媒介,如八達通等。

司機可按營運需要靈活選擇電子繳費媒介,並在車窗指定位置張貼貼紙展示所提供的電子繳費媒介,方便乘客識別。乘客亦可繼續以現金繳費。

運輸署呼籲尚未安裝電子繳費媒介的司機盡快安裝並熟習操作,一旦不符新要求,便不能載客。而壞機未必可構成合理辯解,屆時若司機違例,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署方將於3月20日晚上6至9時,在梁顯利油麻地社區中心禮堂舉行工作坊,方便司機現場登記成為電子繳費媒介用戶。此外,上環林士街、葵芳和荃灣三個政府停車場由3月7日起至4月4日,設置專屬服務站,司機可前往安裝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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