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警方今日(16日)表示,留意到近日網上流傳短片顯示,3月10日,一輛在車尾箱放置電單車的新界的士於元朗公路上行駛。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十分重視事件,主動介入調查及追查涉事司機身份。經深入調查後,人員今日(16日)票控一名46歲姓莊男司機,涉嫌「駕駛危險車輛」。
警方提醒,道路使用者應謹記遵守交通規則。根據香港法例374G《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58條,在道路上的汽車司機需確保該汽車的一切部分及附件,不會對在汽車的人或對在道路上或附近的任何人造成或相當可能造成危險。
(視頻來源:「車CAM特警」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