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從澳洲返港的21歲女子,涉於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在炮台山一帶管有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噴漆,相隔6年半後被起訴。她被控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4月21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陳昫菁,報稱賭場職員。控方指被告曾於2019年被捕,但其後一直留在澳洲未有回港。控方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以待警方確認證人及進一步調查等,並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為被告申請保釋。裁判官高偉雄最終將案押後再訊,批准被告以1萬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居於報住地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9月8日,在香港炮台山電氣道218號至英皇道147號之間一段油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於同日同地,保管或控制3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