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樓家強
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新時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里程碑式立法。它將黨關於民族工作的重要理論成果、實踐經驗上升為國家意志,不僅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築牢了法治根基,更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全體中華兒女共同維護國家統一、促進民族團結的責任,是凝聚海內外中華兒女同心奮鬥的法治紐帶,對實現民族復興偉業有着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第21條專門明確國家支持香港開展中華民族歷史、中華文化和國情教育,這一點對香港有特殊重要性。香港是「一國兩制」實踐的前沿,過往的經歷讓社會深刻認識到,良好的民族認同、國家認同,是香港長治久安的根本所在。這條規定從國家立法層面,為香港相關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堅實法律支撐,對正本清源、引導香港同胞,尤其是年輕一代樹立正確的歷史觀、國家觀、民族觀,有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
筆者認為,未來香港有幾點方面的工作需要做好。一是讓民族歷史和國情教育扎根香港,把香港與國家同呼吸共命運的歷史脈絡融入教育全鏈條,用好東江縱隊抗戰史、香港同胞助力改革開放等歷史素材,並通過多元化的國安教育活動,與大灣區聯合培養計劃,讓青年真切感受到,自己始終是中華民族歷史的參與者,而非旁觀者。
二是用好香港國際化優勢,把國情教育與文化傳播結合起來,支持香港青年、文化團體以香港為窗口向世界講好中華民族團結進步的故事,在傳播中華文化的過程中深化自身的民族歸屬感。
三是推動全社會形成合力,聯動香港社團、同鄉會、企業多開展沉浸式內地研學、民族文化交流活動,讓廣大青年親眼見證國家發展,真正明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就是守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守護每一位香港同胞的切身福祉。
(作者為港區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