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寵物進入餐廳一小步 人寵共融一大步

文/馮沛賢

政府擬修例準狗隻進入食肆,預計今年中批出首輪申請,首階段擬設500至1000個名額。基於越來越多人飼養寵物,社會樂見有關法例修訂打破30多年來的禁令,亦是合適時間實施政策回應社會的期望,讓狗主有攜同愛犬用餐的選擇,推廣人寵共融,為餐飲業和本地經濟開拓新商機,坊間也對執行細節持有不同意見。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指出,本港約有超過24萬戶家庭飼養貓或養狗,寵物總數逾40萬,消費市場龐大,涵蓋寵物食用品、醫療、保險、美容和訓練等。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目前修例方向支持度高,業界大致同意政府提出的方案。政府擬推出的狗隻進入食肆牌照制度,餐廳只需要支付140元牌照批准費用即可,相信不會顯著增加業界成本。隨着申請者獲得批准,其必須時刻在食肆入口當眼處張貼指定標示,讓顧客能作出知情選擇。相關修例建議禁止「已知危險狗隻」和「格鬥狗隻」進入食肆,其他能進入的狗隻也須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繩控制,並由成人握持或綁在固定附着物,違反者會被判罰款。牌照亦要求食肆內絕不容許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不容許狗隻使用食肆內的可重用餐具,同時也不容許狗隻上餐桌。除了不接受火鍋店及烤肉店的申請,獲批准的餐廳在任何時段和座位區域同樣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

對於餐廳業界而言,若部分餐廳不熟悉如何處理狗隻進入餐廳的安排,可不用急於申請,筆者建議先觀察實行情況,政府會於首階實施半年後再開放相關申請。食環署將會編制一份詳細的「指引」,涵蓋食肆需自行決定的事項及主要考慮因素,例如是否容許狗隻坐在顧客座位上、可攜帶的狗隻數量上限,以及是否需要劃分特定的「狗隻友善區域」或設定特定時段等,為經營者提供參考依據。若食肆一年內被發現違反牌照條件3次,將被取消容許狗隻進入的牌照,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不過原有食肆牌照並不受影響。政府亦會審視每名顧客帶入餐廳的狗隻數量,研究每名狗主或最多攜2隻狗入餐廳,以及會否就餐廳的面積設上限等。筆者亦建議政府透過恒常的簡介會或培訓班,讓獲批食肆的老闆及員工接受基礎培訓,使其明確營運風險與責任,學習處理狗隻突發衝突的應變能力,並獲取相應的保險資訊。

對於狗主而言,應時刻留意及約束狗隻的行為,透過宣傳教育,提升狗隻主人責任,例如主人須以牽引繩控制狗隻,亦要確保狗隻不吠叫,不接近其他食客。故此,建議政府在首階段推行後(例如半年或一年),進行詳細檢討,檢討內容應包括違規個案數量、市民投訴類型及情境、保險索償情況等。

(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屯門區議會社區參與及文化康樂委員會副主席、屯門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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