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21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了大埔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決定收購居屋業權(非強制性),不考慮在原址重建。而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則暫不被納入收購方案。香港建設專業聯會表示,這些安排尊重了絕大多數居民的意願及現實條件,達到各個利益相關方的最大公約數,理由論述如下。
大埔宏福苑火災後至今近3個月,由財政司副司長領導的「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不斷地在工作。之前,已透過「一戶一社工」以問卷形式收集居民就長遠方案的意見,當中包括維修、重建,以及收購業權等等選項。政府已收集完宏福苑居民對長遠安置之意見。問卷調查的數據顯示大部分(超70%)居民均希望政府盡快協助解決長遠安置及希望政府收購業權,由於希望在「原址重建」的居民的比例非常少,因此政府決定收購業權,放棄原址重建。
聯會認為,政府這個決定正確,符合絕大多數居民的意願及實際需要。問卷調查也實事求是地反映了居民的需求,他們想盡快解決上樓(居住)問題。聯會也了解到宏福苑7棟大廈內損毀嚴重須拆卸,但原址重建需時很長,還須動用公帑補貼,落實耗時需10年,而居於宏福苑的大多為長者,需盡快給予照顧,不應該要他們等待10年之久。故此政府不考慮原址重建方案很務實。
聯會指出,由政府收回業權還有其他好處:因火災保險是跟着業權走的,若宏福苑單位業權由政府收購,政府也會收回保險索賠權,業主可以消除保險索償的複雜程序,便毋須等待漫長索賠過程。因此,由政府包底後續問題,業主可盡早獲安置居所,重新出發。之前坊間有說法指火險賠償上限達20億元,因宏福苑近2000戶,每戶可平分約100萬元。問題是災民若選擇獲得火險賠償,其前提和代價是無法接受政府收購,屋苑若要獲賠償,便須自行善後,找工程公司等自行應對災後修復等問題,當中牽涉複雜程序和大量時間,對小業主居民而言基本上難以應付。
另外,根據測量師學會早前估算,宏福苑未補地價單位平均實用呎價約6000元,已補地價單位是8000元。宏福苑共有1984個單位,其中451個單位已補地價。政府表示,收購宏福苑業權要花近65億元。現時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只剩約30餘億元,不足以收購屋苑全部業權,數十億元的資金缺口或要動用公帑填補。現在,政府決定未補地價及已補地價單位的收購業權價分別增至8000元及10500元,這個方案平均超出周圍同類樓宇市價30%,對居民而言是相當大的優惠,因此,聯會估計絕大多數的居民應會樂意接受此價。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指,宏福苑火災後,特區政府以特事特辦的方式已向居民提供了大量支援,政府也須慎用公帑去提供補貼及支援。相信政府的決定方案符合實際情況及居民意見,可以讓宏福苑的居民盡快上樓,實現他們安居樂業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