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觀察|台當局漠視法規 切斷陸配從政路

文/疾言

民進黨當局又向大陸配偶(陸配)下手了。最近有陸配身份的民眾黨黨員李貞秀遞補成為「不分區立委」,並依法宣誓就職,成為首位進入島內立法機構的陸配代表,不料竟遭民進黨當局群起圍攻。民進黨當局聲稱,台灣不承認「雙重國籍」,李貞秀未放棄「中國國籍」,依島內「國籍法」相關規定,不得就任「立委」。台灣「內政部門」負責人劉世芳更叫囂「不排除送憲法法庭處理」。這分明就是民進黨當局的「台獨」圖謀,企圖在法律規章上把兩岸視為「兩個國家」,以「切香腸」的方式一步步逼近「法理台獨」的紅線。

民進黨當局刁難李貞秀並非個案。2024年12月,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因具有陸配的身份,遭民進黨賴清德當局指控違反島內「國籍法」而被解除議員公職。2025年8月賴當局又以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村長、陸配鄧萬華未完成喪失「其他國家國籍」及取得相關證明文件為由解除了其村長職務。

根據台灣地區法規,公職人員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若當選,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其他國籍」,並於就職日起一年內完成相關程序及取得證明文件。然而,島內相關法律具有「一中」精神,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曾擁有大陸戶籍的台灣公職人員就職前毋須放棄「中國國籍」,即來自大陸的史雪燕、鄧萬華和李貞秀上任前皆毋須放棄「中國國籍」。賴當局卻混淆視聽,濫用所謂「國籍法」,把史雪燕、鄧萬華和李貞秀視為「外國人」,要她們出示放棄「中國國籍」的證明,這顯然是強人所難。

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大陸方面當然不會為陸配出示放棄「中國國籍」的證明。民進黨當局明知陸配拿不到放棄「中國國籍」的證明,卻仍提出相關要求,一方面是要切斷陸配從政之路,阻撓陸配群體在台灣政壇發出支持兩岸交流、兩岸統一的聲音,去年以來民進黨當局已把多位支持兩岸統一的陸配驅逐出境,迫使她們與家人分離;另一方面是企圖謀求「法理台獨」,在島內行政事務及法律法規上烙上「台獨」印記。「台獨」立場強硬的賴清德顯然並不滿足於只在教育、文化等領域「去中國化」,其最終目的是要在台灣的政治層面和規章制度上推行「台獨」。倘若民進黨是立法機構第一大黨,掌控立法權,不排除賴當局會鋌而走險,在「法理台獨」上有更激進的行徑。但如今國民黨等在野勢力在立法機構佔優勢,有效制衡民進黨,而賴當局目前也只能利用行政權推行「法理台獨」。

島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法規具有「一中」精神,即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民進黨當局要求陸配放棄「中國國籍」、謀求「法理台獨」,顯然違反島內法規。可見,民進黨當局才是破壞島內「民主」「法治」,漠視台灣民眾「人權」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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