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從四大案例看國安法的司法尺度

文/黎岩

反中亂港黑手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被判入獄20年。黎智英案的公正裁決彰顯了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凸顯了作為普通法司法區的法治的公平公正。黎案的審結標誌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及司法實踐取得了階段性的重大成果,也意味着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四類罪行都有了代表性的案例,由此亦為爾後的維護國家安全的司法裁決提供了確定無疑的裁決案例。

2020年6月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就維護國家安全制定了四類罪行,分別為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隨着黎智英案的判決,香港國安法制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的四類罪行都有了嚴謹公正的案例,一方面有助於樹立香港國安法的威權,強化了香港國安法明鏡高懸的法制威懾力,構建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屏障,另一方面也為香港國安法的依照普通法的執法司法實踐提供了可資借鑒的經典案例。

分裂國家罪可參考的案例是「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案。被國安處通緝的「姜牧師」姜嘉偉,涉在台灣成立「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鼓吹並推動「港獨」,被控「串謀分裂國家」罪,其中一名被告2025年在審訊中已經認罪,判囚3年半;另兩名被告擬認罪,案件排期至今年7月3日答辯。其實,黎智英雖然在內部會議上提示毒果報系盡量避免「港獨」議題,但卻豪使千萬元,以資鼓勵美國反華政客竄訪台灣,其政治意圖顯然在於支持並推動「台獨」,實質上亦觸犯了分裂國家罪,只是控方今次只以勾結外部勢力罪提起公訴,讓黎智英僥倖避過了數罪並罰的司法審判。

香港國安法訂明的第二類罪行就是「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最主要的案例就是攬炒派幾乎全員參與的「35+非法初選案」。旨在癱瘓特區政府並要挾中央的47名攬炒派於2020年策動所謂「初選」,圖謀操控香港立法會選舉並謀取超過半數議席,不問青紅皂白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企圖癱瘓特區政府。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最終45人罪成,各人在2024年11月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其中,案中的狗頭軍師戴耀廷被判囚10年。

香港國安法涉及的第三類罪行就是「恐怖活動罪」,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唐英傑案。案犯唐英傑於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欲置執法人員於死地,撞倒三名警員,屬於典型的恐怖犯罪行為。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被裁定兩罪罪成,判囚9年。另外一宗就是組織「光城者」策劃在觀塘及屯門裁判法院、海底隧道等放置炸彈,製造恐怖襲擊,其中3人被判囚2年半至6年不等。

香港國安法訂明的第四類罪行就是「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涉利用其個人的國際人脈及萬能的金錢魔力,游說多個國家,乞求制裁內地及香港官員,甚至親身前往美國求見反華政客,呼籲美國當局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甚至擔心美國當局盲人摸象,難以掌握制裁對象,更主動奉上黎心目中的制裁名單。自從香港國安法頒行以來,美國等國際反華勢力,多次制裁維護國家安全的行政、執法、司法機構人員,雖然未必全部與黎智英有關,但至少黎智英是西方制裁中國及香港特區的主要推手。

至於黎智英重用美國中情局前僱員Mark Simon(涉案在逃被通緝)更是公開的秘密。Mark Simon不斷在黎智英與美國官員之間穿梭往來,協助黎智英游說和尋求美國政府支持,Mark Simon在2019年嘗試安排黎智英與美國總統特朗普、時任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及時任美國參議員魯比奧等人會面,惟黎智英當時向法庭申請離港失敗,黎才未能與他們會面。Mark Simon安排了黎智英在2019年7月和10月前往美國,也在時任參議員Rick Scott和Ted Cruz訪港時,安排黎智英與2人會面。另一方面,黎智英能夠提早獲得蓬佩奧在Nixon Library演講的講辭稿,以便盡早捕捉白宮立場,制定勾連策略。黎案被告之一陳梓華作供時,就指證黎智英曾親口表明,希望特朗普在短期內提出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更嚴厲的制裁。法庭在早前公布的長達855頁的判詞中,已經以詳實的證據,列明了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的纍纍罪行。

總而言之,香港國安法訂明的四類罪行,已經涵蓋了維護國家安全,保障特區社會和諧的方方面面,相關案件的審訊,嚴格遵循普通法的司法程序。以黎智英案為例,整個審訊長達156天,足以顯示法官在審訊過程中對普通法司法程序司法精神的遵從與守護,包括被告黎智英節外生枝申請聘請外國律師等。黎智英所涉兩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的串謀行為經過精心策劃且早有預謀,屬嚴重及重大罪行,量刑起點定為15年。鑒於法庭明確認定黎智英為各項串謀的「主腦及推動力量(the mastermind and the driving force)」,在多項加重因素影響下,最終判處其監禁20年(其中包括串謀勾結罪的17年監禁),而非外界預期的終身監禁。這其中已經彰顯了司法機構依據普通法的司法原則,根據香港國安法的量刑標準,充分考慮被告的犯案事實,甚至基於人道考慮被告年近八旬等多重因素,最終判囚20年。這也體現了司法過程中的寬嚴相濟,針對違反國安法罪行必須從嚴的立法原意。

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及司法行動並不會因黎智英案的裁決而告中止。依據香港國安法指定的多位法官在根據普通法的司法精神,準確把握香港國安法的量刑標準方面,為全方位落實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屏障作出公開公正的司法實踐,各案的量刑裁決忠實地體現了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與香港特區奉行的普通法司法原則,精準演繹了「一國兩制」下香港特區對法治核心價值的守護,向國際社會傳遞了香港特區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任何問題上都將嚴格遵循法治,依法執法,依法司法,司法機構的審理案件絕不會被有任何圖謀的外力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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