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全部控罪成立,今日(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分期執行。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見傳媒,對法庭重判黎智英20年監禁表示歡迎。
李桂華表示,判決顯示法庭認定黎智英罪行極為嚴重,亦凸顯其作為罪魁禍首及幕後推手的角色。黎智英勾結呼籲外國勢力對國家及香港實施所謂「制裁」,並透過其傳媒王國及一手培植的激進分子,進行反政府煽動性宣傳,意圖造成裏應外合的局面,行為極度卑劣。
李桂華又指,在1月12日的求情階段,黎智英以年老、身體有病及長期被單獨監禁作為理由,期望獲輕判。但庭上證實,其疾病已獲得懲教署及醫管局妥善治療;單獨監禁亦是由其本人向懲教署申請。顯然,「黎智英對香港真係無做過乜嘢好事,可以用嚟做求情理由。」
李桂華續說,回顧2020年8月10日警方在其大宅拘捕黎智英,至今日法庭宣判,整整歷時五年半。法庭採用最嚴格的刑事舉證標準,並以絕對公開透明的程序進行審訊,此乃香港法治精神的最佳寫照。他並感謝參與本案拘捕、調查、檢控及法庭內外保安的警隊同事。另外,審訊期間,司法人員及檢控團隊屢遭外來抹黑及恐嚇,但相關人員絲毫未受動搖,繼續堅守崗位,無畏無懼地履行職責、彰顯公義。
(點新聞記者陳子萌、盧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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