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當其罪 黎智英案全紀錄

亂港黑手黎智英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媒體高度關注。(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156天公開聆訊、警方呈堂證物2222項、文件冊超過8萬頁紙、法庭裁決理由書共855頁……鐵證如山,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日(9日)終於判刑!

黎智英作為案中首腦,長期利用《蘋果日報》顛倒是非,勾連外部勢力,更曾公開叫囂「為美國而戰」,損害國家根本利益和香港市民福祉,其心歹毒,罪孽深重,罪有應得。廣大香港市民翹首以盼,盼望正義的法槌。這一天終於到來,作惡多端的黎智英,今日終於受到法律的懲處,「等了這麼多年,終於看到案件判刑!」

長期以來,《大公報》鍥而不捨採訪、調查,深入揭露黎智英纍纍惡行,細緻梳理黎案的大量證據證詞,記錄一個邪惡的野心家從追逐財富到為禍香港的成魔之路。

三項控罪定罪理據

控罪一

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1)(c)、159A及159C條

案情: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及楊清奇(筆名李平)及其他人,一同串謀刊印、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

法庭裁決:控罪成立

法庭裁定案中考慮的書面文章客觀上具有煽動性,撰寫時旨在引發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及挑動對其的離叛。法庭也裁定黎智英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其個人的影響力去進行一個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至削弱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以及損害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的關係的目的。這已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

亂港黑手黎智英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控罪二

黎智英和《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即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4)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案情: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與上述6人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法庭裁決:控罪成立

法庭裁定案中有大量的證據顯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進行他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但他採用了較為間接和隱晦的策略,收斂了自己的激烈言辭。這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的調整。黎智英和同謀人士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所作的協議,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然延續。

亂港黑手黎智英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控罪三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9(4)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

案情: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法庭裁決:控罪成立

法庭裁定在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前,黎智英、Mark Simon、李宇軒、陳梓華、劉祖廸和其他人之間存在一個協議:他們會進行「國際游說」,旨在尋求國際社會支持在香港進行的抗爭運動;而他們知道及有意將請求外國實施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案中的證據,尤其是陳梓華的證供及黎智英的WhatsApp清楚顯示: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即將實施前,黎智英仍在安排人員繼續向國際社會爭取實施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同謀人士繼續依從黎智英就團結議會、國際和街頭三條戰線的指示,他們也繼續執行有關的協議。故此,黎智英、Mark Simon、陳梓華、被點名的同謀人士和其他人達成的協議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然延續。

亂港黑手黎智英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黎供詞自相矛盾 法庭拒絕接納

法庭認為黎智英作證時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和不足為信。法庭拒絕接納他的證供。以下節選裁決理由中部分對黎智英供詞的評估:

1.向蔡英文提美軍駐台想法

黎智英供詞:蔡英文透過其「左右手」江春男接近黎智英,希望了解美國政府的態度。黎智英幫助蔡僱用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和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沃爾福威茨,提供意見。

法庭發現:庭上展示了多條黎智英、江春男和Mark Simon之間的WhatsApp訊息,內容涉及是否由黎智英向蔡英文提出美國駐軍台灣的想法。黎智英始終否認此想法是由他提出。最終,控方向黎展示沃爾福威茨在2018年2月3日向黎智英感謝提出此計劃的WhatsApp訊息,而黎智英在證據面前,放棄否認。

亂港黑手黎智英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2.見彭斯蓬佩奧實早有安排

黎智英供詞:黎智英在主問和盤問階段初期,堅持他和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在2019年7月的會面並非在他抵達美國前安排。

法庭發現:WhatsApp證據顯示,這些會面在黎抵達美國前就已經被安排和確認。黎智英後來亦在盤問中承認,自己在抵達華盛頓前已經知道這些會面。此外,黎在與蓬佩奧會面前,亦曾收到蓬佩奧助理Mary Kissel的指導。法庭不接受這是黎的記憶錯誤,而認為這是他刻意淡化自己對此事的了解程度和目的。

3.曾否認向蓬佩奧請求制裁

黎智英供詞:黎稱以鼓勵香港年輕人的方式來尋求並游說支持,並否認自己在2019年7月的美國行程中曾請求制裁。

法庭發現:在盤問中,辯方展示《蘋果》在2019年7月25日的報道,題為《【逆權運動】黎智英籲和平站出來蔑視黑社會促國際支援香港反送中運動》。黎隨後承認他的確向蓬佩奧請求制裁。

4.《蘋果》助黎推LiveChat節目

黎智英供詞:24集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是黎的個人節目,與《蘋果》無關。《蘋果》高層在《蘋果》的社交賬號轉載前並沒有尋求黎的同意。

法庭發現:《蘋果》的兩名員工幫助黎處理節目的技術問題。《蘋果》幫助推廣節目。節目的錄製場所通常在黎位於《蘋果》的辦公室。法庭不接受黎的供詞,認為節目是在《蘋果》員工、高層和平台的幫助下才能成立。

亂港黑手黎智英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5.助袁弓夷拍視頻向美乞制裁

黎智英供詞:黎起初否認協助袁弓夷拍攝視頻向特朗普和蓬佩奧請求制裁,亦不清楚視頻的內容。

法庭發現:黎在庭上表示,他認為袁視頻中提到的「警察強姦和殺害示威者」並非事實,而是虛假的指控。呈堂證據顯示,黎主動向袁提出協助。法庭認為,黎在此事上的證言經常自相矛盾,顯示他想與袁保持距離。

6.黎稱不知IPAC和裴倫德角色

黎智英供詞:黎並不知悉IPAC(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存在,僅在聆訊中才聽到這名字。黎不清楚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在IPAC中的角色,稱裴倫德「煩人」,他之所以回覆,只是為了讓對方「別再煩他」。

法庭發現:被問到為什麼不直接「拉黑」(block)裴倫德,黎表示他認為裴倫德在為香港「做好事」。法庭指出,如果黎對IPAC和裴倫德的角色一無所知,如何認為裴倫德是在「做好事」?基於黎的通訊和其他證據,法庭認為黎知悉IPAC的角色。

亂港黑手黎智英案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點新聞記者麥鈞傑攝)

「毒果」惡行罄竹難書

黎智英的《蘋果日報》出於政治目的,長期以虛假、片面的報道誤導市民,毒害社會,煽動仇恨,禍國害港。

妖魔化「一地兩檢」

•2017年7月26日:高鐵「一地兩檢」本為便民,但《蘋果日報》竟然在頭版以「一地兩檢方案1/4西九站連車廂變內地租界割地閹基本法」,將西九站稱為「租界」,極盡抹黑造謠之能事。

製造「爆眼女」謠言

•2019年8月:《蘋果日報》反覆誇大報道所謂「爆眼女」的傷勢,形容「少女傷勢嚴重,送院時受傷右眼因眼球及組織移位,右眼眶恍如留下一個洞,除眼球爆裂,右眼皮及淚管亦撕裂,在右眼下方的上頜骨整塊全碎」;並引述所謂「知情的醫生」指,少女傷勢「極之恐怖及嚴重,與謀殺沒有分別」。2021年5月有傳媒踢爆,「爆眼女」不僅雙目完好,還炯炯有神,2020年已赴台灣。

造謠「太子站打死人」

•2019年9月:《蘋果日報》曾在關於所謂「8·31太子站事件」的相關報道中,抹黑警方在太子站展開「無差別攻擊」,又持續報道亂港暴徒謊稱的「警察在太子站打死人」,其以《8·31太子站有沒有死人?》為標題的文章謊稱,相關訊息源於政府云云,完全無中生有。

「警福利基金」報道涉誤導

•2020年8月4日:《蘋果日報》報道,題為《140萬元以下免公開招標市民交稅警享福批核鬼祟放寬》及《無名氏捐款豪爽最大筆1,500萬》,稱「記者翻查基金的捐款紀錄,發現當中不少捐助人僅顯示為『無名氏』,令捐助人身份永遠成謎。」警方批評報道抹黑警方,企圖誤導市民,感到非常憤慨。

誣衊警隊煽仇警情緒

•2021年2月15日:《蘋果日報》以《向美購衝鋒槍港警濫捕遭cut單》為題,指「警隊早前訂購美國SIG廠製造的衝鋒槍,因禁運而被迫取消訂單,令警隊要向其他國家埋手。」警方嚴厲譴責報道內容失實,抹黑及誣衊警隊。

(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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