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點新聞特別節目|家居火險點揀?租客又要買?專家提供實用指引揭常見誤區

【點新聞報道】近期多宗大火慘劇,令社會逐漸意識到購買保險的重要性。點新聞特別節目邀請保險界立法會議員陳沛良作為特約主持,與香港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共同分享購買家居保險的注意事項,從保障範圍、條款細節到保額計算,為業主與租客提供了實用的選購指引。

家居保險怎麼選?

市面售賣的保險種類繁多,哪些類型能夠切實保障家居及私人財產呢?劉佩玲指出,擁有物業且仍在按揭期間的業主,銀行會要求他們購買火險,以保障屋宇的牆壁、天花、地板、固定裝置等;現時,許多大型屋苑或業主立案法團也會幫整個物業購買火險,業主可根據保障額選擇是否補充購買。

劉佩玲強調,部分業主認為供完物業,銀行不再強制要求火險,便無需購買,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她形容,火災隨時可能發生,而且該類保障同時涵蓋火災以外的天災,例如水浸、雷暴等,「火險保障屋宇,家居財物保險則保障屋內財物,業主可根據房屋大小設定保額」。

劉佩玲提到兩個容易被忽視的保障,其中之一是另覓居所保障,即當投保居所不宜居住,業主可獲現金賠償用於租屋;另外是死亡賠償,即針對受保人在住所內因意外導致死亡提供的賠償。

陳沛良則指出,保險通過保單合約簽訂,投保人和保險公司需依照合約處理索償。(點新聞記者攝)

買保險需注意什麼?

劉佩玲表示,家居財物保險設有條款,當中包括若受保單位連續空置(無人居住)超過指定天數,業主有義務主動通知保險公司,因為空置被視為高風險,未通知可能導致後續因失竊、水管爆裂等意外造成的財物損毀索償被拒。

劉佩玲續說,日常生活中的意外或牽連其他人及財物,業主可能需要承擔巨額賠償費用,而家居財物保險中的「第三者責任」便能提供保障。若果能證明因疏忽意外造成第三者身體傷亡或財物損毀,保險公司會保障受保人需承擔的賠償責任和訴訟費用,例如,漏水造成電梯損壞等。

法例方面,陳沛良則指出,保險通過保單合約簽訂,投保人和保險公司需依照合約處理索償。他提到,業主在裝修房屋時,若要進行較大改動,例如樓宇結構和間隔,或可能觸犯保單條款而影響索償,因此投保人要了解清楚合約當中的限制條款。

劉佩玲強調,部分業主認為供完物業,銀行不再強制要求火險,便無需購買,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點新聞記者攝)

保障額多少夠?租客要買嗎?

劉佩玲介紹,火險賠償物業本身損毀後的上層重置價值,即是將損毀建築物恢復至全新狀態所需的重置成本,因此保額可依據建築費用選定,目前一呎的建築費用通常約為3000至4000港幣。她強調,火險並不會賠付物業升值的價錢,也並非買得多則賠付多,保險原則規定賠付總額為重置成本,若物業和業主均購買火險,各自保險賠付則會兩者互補或攤分總額。

至於租客則無需購買火險,不過她亦提醒租客購買家居財物保險,因為內置的傢俬電器、貴重財物等是自身所有,需自行保障。

透過節目,不知大家是否已掌握火險與家居財物保險的要點?點新聞提醒大家,在購買保險前務必仔細閱讀保單條款,並根據物業狀況與生活需要作出合適選擇,方為安居樂業的明智之舉。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梁譯尹報道;視頻攝製:任青、周楎、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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