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安全帶「束縛」確有必要

文/黎岩

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新法例本月25日起正式生效,對於市民而言,突然受到束縛約束,確實有不便不適應,以至於引起社會爭議。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28日亦表示,推出新法例的初衷旨在保護市民安全,理解市民需要時間適應,故在適應期會情理法兼備,以勸喻為主,盡量人性化處理,不會動輒就強力執法施加罰款或刑事懲處。

行政長官李家超27日亦表示,本港提出佩戴安全帶的建議,是經過研究討論和「悲痛教訓」後提出的保障乘客措施。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推動並實施立法的初衷旨在保障所有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的人身安全。

至於有人質疑企位意外受傷風險比座位更高,如何保障企位乘客的安全問題,當局亦表示,巴士作為集體運輸工具,安全帶只是其中一種安全保障,巴士公司已經因應當局要求,為配合法例實施,改裝使用加長欄杆,並使用防滑地面及欄杆,並全面落實安裝限速裝置,定期維護確保限速裝置有效。

巴士公司也表示,自安全帶新規定實施以來,留意到安全帶的使用率顯著提高,為確保所有乘客安全帶處於良好狀態,公司已加強對巴士安全帶的全面清潔與保養,以保障市民不會因為安全帶清潔不夠而心生厭惡拒絕使用。如果車長發現或接獲乘客通知安全帶失靈或損壞,應在安全情況下記錄情況,及於到達總站後通知公司,公司會盡快跟進。

至於法例用統一的「有帶必扣」覆蓋了道路的多樣性,也是立法程序的必然選擇,不可能因為道路不同、路況不同、巴士不同,甚至司機駕駛年齡不同,而採取絕對針對性的立法管治措施。所以,坊間有聲音指應該根據上述不同情況作出不同規定的主張,純屬紙上談兵,確實不具有實際操作意義。

當然,針對近期就佩戴安全帶引致的諸多問題,當局亦應想市民所想。比如,些許殘疾或肢體不便,孕婦及懷抱嬰幼兒的乘客,行動不便的長者,因為攜帶行李需要提前解開安全帶準備下車的乘客,他們在佩戴安全帶上確實有不便。凡此種種,當局確實有實在的需要,在執法中情理法兼顧,積極考慮設立適應過渡期,通過加大宣傳、巡視、主動提醒、勸告等至情至理的管治舉措。

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是政府的當然責任,強制乘客佩戴安全帶固然會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但不論如何,為着人身安全,期望市民還是能夠切實理解立法保障生命安全的初衷,謹記佩戴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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