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去年有大學生用人工智能(AI)製作同學和朋友的不雅照片,引發社會關注。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副局長張曼莉今日(28日)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莊豪鋒有關提問時表示,現行法例下並無針對「製作」他人不雅照片的特定罪行,但若牽涉到「發布」不雅照片或侵犯個人私隱,不論製作時有否使用AI均會受條例規管,或將被監禁5年。
張曼莉表示,任何人未經同意發布或威脅發布他人私密影像,可能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E條,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對於利用電腦進行的犯罪行為,政府會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161條「不誠實取用電腦」的罪行處理。《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同樣採取科技中立原則,規管所有個人資料的收集與使用,無論是否使用AI。此外,若有人在未獲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含有其個人資料的訊息,導致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名傷害,該行為可能構成「起底」,屬於刑事罪行。
對於現時政府有否就學生涉嫌違法的情況向大學發出指引,或規定校方需即時報警處理,張曼莉回應指,就有關學生涉嫌違法的事件,大學已澄清於知悉事件後即時採取行動,包括啟動危機處理機制、提供情緒支援予受影響學生,並嚴正跟進事件。校方亦強調擁有清晰的學生紀律程序和處分機制,並會在完成內部調查後跟進。此外,警方已就事件展開調查,並會按調查結果及證據,依法採取適當行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已聯絡涉事大學了解情況,並因應私隱風險提供建議,以防止同類事件發生。
張曼莉指,政府正積極透過制定指引,為AI技術的開發與應用提供具體指標、指導及標準,例如數字政策辦公室制訂了《人工智能道德框架》及《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及應用指引》等,為識別及管理AI項目的潛在風險提供指引。張曼莉續指,為檢視不同政策範疇內的法律能否配合科技包括AI的發展,律政司已開展跨部門工作小組的工作,並會協調相關政策局,考慮應否以立法或其他方式處理可能或已經出現的問題,政府亦將繼續推動教育及宣傳,提升公眾對運用AI的法律責任的認識。
(點新聞記者周禹含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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