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助理招聘疑涉年齡歧視 門檻要求35周歲以下

【點新聞報道】點新聞記者近日發現,本港一生物公司在招聘平台「OfferToday」上發布的前台及行政助理職位廣告中,明確要求應聘者「35周歲以下」,設置年齡門檻。

網頁顯示,該招聘廣告發布於1月16日,招聘職位為「前台及行政助理」。廣告中除要求「形象良好」外,更明確列出了「35周歲以下」的年齡條件。翻查資料,勞工處有關消除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的指引提到,在招聘廣告方面,僱主應以劃一的甄選準則和中立的措辭刊登招聘廣告,吸引不同年齡的合適人士應徵,除非有關職位確實需要年齡規定,例如兒童劇場的小演員,否則不要在招聘廣告內列明應徵者須介乎某個年齡。

有關招聘列明年齡限制為35周歲。(網頁截圖)

1996年10月,政府在進行年齡歧視的公眾諮詢後,以年齡歧視並非「嚴重的人權問題」,加上「立法可能導致過份規管,並帶來不必要的訴訟」為由,決定不就年齡歧視立法。取而代之,政府採取公眾教育的方式,自1998年起就年齡歧視發出實務指引,供僱主作自我規管。然而,年長僱員遭受不公平對待的報道仍然時有所聞,引起學者及關注組織再次要求為年長僱員提供更多法律保障。

有關招聘廣告設有35周歲門檻是否涉及年齡歧視,以及若僱員遭到此類歧視而失去工作機會,是否可以投訴及獲得處理,點新聞記者就此向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查詢,截至發稿暫未獲得回覆。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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