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禁手機陣 多數的哥提早守新法例

車上流動電訊裝置新法例今日(25日)起實施,規定司機前方最多放置兩部手提電話或平板電腦,裝置的尺寸及放置地方亦受到規管,違例者最高罰款2000元。

大公報記者昨日在多個的士站點觀察,發現新規定實施前夕,多數的士遵守法例,駕駛座前留下空的手機座,有司機形容兩部已足夠接單,無法兼顧太多手機資訊;亦有少數司機仍擺放三或四部手機,聲稱會在今日減至兩部。有業界人士指,不排除出現個別司機手持手機使用的情況,同樣或招致駕駛風險,希望未來有更清晰指引。

新法例規定,自1月25日起,任何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即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而每部裝置的屏幕對角不可超過19厘米長,規管位置包括司機座椅椅背前方的整個車廂空間,包括擋風玻璃、儀錶板或其他可以放置流動電訊裝置的地方。裝置不能阻礙司機目視道路及交通情況,以及對觀察路況用的鏡、裝置或攝像顯示器的視線。違例者最高可處罰款2000元。

記者昨日下午在金鐘、灣仔一帶的多個的士站觀察,發現約九成的士司機提前遵守法例,僅擺放一、兩部手機或平板電腦,亦有部分司機不擺放任何物品,將手機直接放在身側檔位處。其中,有司機駕駛座前方放置四、五個手機座或空手機殼,但手機已撤下,僅擺放最多兩部手機,提前遵守法例。

旅客:放太多手機危險

的士司機鄭先生說,其實兩部手機完全足夠,但曾見過有些行家擺放到整個駕駛座前密密麻麻全是手機,太多資訊不僅難以兼顧,有安全隱患,到夜晚時手機太多光照也十分傷眼。

記者昨日亦搭的士觀察,見到有司機共設置四個手機座,擺放三部手機。「講真,放這麼多部手機,一定會阻礙視線,而且為了搶單更要鬥手速,多少會有些分心。」司機張先生說,以前習慣多擺放幾部,但其實兩部手機一部網上接單、一部用作導航或微信聯絡,就已經夠用,至於自己的第三部手機則用來收款,平時毋須擺放在駕駛座前。

來自內地的旅客林小姐與友人是第一次來港旅遊,她說乘搭的士時見到司機擺放四部電話,在未將她們送抵目的地前已着手準備下一單,形容情況「離譜」。她說,內地網約車司機最多擺兩部手機接單,未有見過如剛才司機一般操作,會擔心安全隱患。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昨日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業界普遍認同兩部裝置的限制標準,認為新法例的出台具有必要性,他稱,過往曾見過最誇張的擺放多達十多部通訊裝置,「乘客上車見到車內這麼多電話,難免心生恐懼;對司機而言,多部電話同時響起,亦會分散駕駛注意力,大大增加行車風險。」

促就手持手機作清晰指引

談及業界現狀,何志強表示,多數司機已經提早將多餘的手機撤下,適應新法例實施,但也有些情況是,司機會手持另外的手機,若行車期間使用同樣會增加安全隱患,希望未來能進一步作出清晰指引,同時呼籲廣大司機盡快適應新規,確保公眾出行安全以及業界的有序營運。

(來源:大公報 記者:王亞毛、張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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