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法律面前無例外

文/馮沛賢

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依法對「支聯會」及相關人員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進行審理,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必要舉措,充分彰顯了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法治核心精神。案件的審判嚴格遵循法律程序,面對鐵證如山的犯罪事實,主要被告之一何俊仁當庭認罪,這有助於加快司法進程,彰顯香港國安法的法律威懾力與司法公義。

必須明確指出,本案涉及的是「支聯會」這一長期有組織地從事顛覆國家政權活動的嚴重罪行。該組織自成立起,其所謂「綱領」便公然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標。在過去三十多年間,屢屢借「民主」之名,行反中亂港之實,肆意挑戰國家安全底線,其行為包括舉辦非法集會、煽動暴力對抗、展示「港獨」口號、公開推動外部勢力「制裁」香港,圖謀「攬炒」、推動「顏色革命」。本案4名被告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何俊仁作為該組織的核心骨幹,其認罪是對其長期參與策劃、實施此類違法犯罪活動事實的初步直面。

認罪是依法獲得從寬處理的基礎,但更重要的是,犯罪者必須從思想上真正悔罪,深刻反省其行為對國家與社會造成的深重危害。何俊仁在參與香港社會事務中本可發揮建設性作用,卻選擇走上違法犯罪的邪路,將自己的政治生涯葬送在反中亂港的泥淖中。其個人操守與私德亦屢受社會質疑,從漏報利益、涉嫌僭建,到在保釋期間涉嫌干擾證人,屢次知法犯法。對於年屆77歲且身患肺癌的他而言,認罪或許是求得法庭依法從輕發落的必要一步,但真正的救贖在於真誠的悔罪悔過。相較之下,同案被告李卓人、鄒幸彤等人仍頑固否認控罪,甚至企圖利用法律程序拖延審判,這種「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無疑是對司法公正的藐視,其企圖絕不會得逞。

香港國安法的制定與實施,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提供了不可動搖的法律基石。法律平等適用於每一個人,其宗旨正是為了保障絕大多數市民的合法權益與自由。任何個人或組織,無論其過往有何身份或背景,只要其行為構成對國家安全的實質威脅,即使如「支聯會」般活動長達數十年,也必將被法律利劍所斬斷,接受公正審判。法治的基本原則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也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可以憑藉外部勢力的支持或政治幌子而逃脫制裁。

必須嚴正指出,國際社會中一切秉持客觀公正立場的力量,均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司法的行徑予以反對。香港的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其專業性與公正性經得起檢驗。國安法法官在審理此案時,必會秉持普通法司法原則,公正考量犯罪事實對社會造成的嚴重影響,作出經得起歷史檢驗的裁決。企圖通過政治施壓、輿論炒作或所謂「制裁」來干擾司法程序的行徑,不僅是對香港法治的公然踐踏,也完全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註定徒勞無功。

當前,香港社會已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正穩步邁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香港司法機關將繼續秉持專業精神,無畏無偏,堅定維護國家安全與香港社會整體利益。何俊仁的認罪是此案審理的一個節點,它再次昭示: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無論時間跨度多長、偽裝如何巧妙,最終都難逃法律的嚴正制裁。香港國安法的成功實踐,如同堅實的法治屏障,保障了「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確保香港在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道路上穩步前行。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施政,共同守護國家的安全與香港的美好未來,是歷史的正義呼聲與時代的必然要求。

(作者為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社區、社會及個人服務業(新界西)總工會副理事長、屯門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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