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死因庭昨日(21日)裁定39名死者屬「非法被殺」,今日(22日)繼續宣讀判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表示,「南丫四號」按照當時適用的監管標準,正確地設計並獲批核為沒有水密門的船舶;而2012年的碰撞導致兩個艙室同時浸水,損毀程度遠遠超出規例要求船舶能夠承受的範圍,指水密門的重要性不在於欠裝的問題本身,而在於其所揭示海事處的系統存在缺陷,包括未經充分檢查或獨立核實就接納圖紙和穩性計算。
周慧珠建議海事處要繼續與船廠、營運商等保持定期溝通,以確保實際應用規則和規例時,有清晰的理解;亦要實施一套申報系統,要求船東在每次定期驗船前,確認自前次驗船以來,有否進行過任何改動。
周慧珠又建議財利及其他船廠,須將船舶在建造審批後進行的任何改動通知海事處,無論相關改動是否影響船舶結構。船廠亦應備存一份清晰及最新的組織架構圖,明確界定參與船舶設計、穩性計算及監督建造的人員職責,並匯報從屬關係,讓員工了解各自的責任。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港燈員工及家屬乘搭「南丫四號」出發往維港觀賞煙花後,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穿船身並沉沒,最終導致39人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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