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死因裁判法庭今日(21日)就2012年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罹難者死因宣讀裁決。政府發言人表示,正密切留意死因庭的裁決,由於裁決仍未完結,會繼續審視相關判辭。
發言人指,事故發生後,警方隨即展開刑事調查,並於2012年10月拘捕「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及「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於2015年2月,周志偉被裁定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而黎細明被裁定39項誤殺罪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另外,前海事處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及時任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亦於2015年3月被捕,並於2016年2月及6月分別被裁定宣誓下作假證供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蘇平治被判處16個月監禁(其後上訴得直,刑期改為4.5個月);而黃鑑清則被判處15個月監禁。死因庭在2020年考慮是否召開研訊時,已裁定罹難者為「非法被殺」。
發言人續指,政府十分重視事件,事故後在不同層面進行調查。海事處認真落實各調查報告內提出的切實可行建議,以加強保障海上安全,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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