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稅務部門依法對「拼多多」未按規定報送涉稅信息進行處罰

上海稅務部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新華社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新華社記者1月21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獲悉,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平台運營主體)未按照《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的要求報送涉稅信息,被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企業雖已進行整改但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該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

據介紹,《互聯網平台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在2025年發布實施後,「拼多多」未按照要求報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台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稅務機關在2025年11月依法對其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其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就此,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處以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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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稅務部門依法對「拼多多」未按規定報送涉稅信息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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