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東九龍總區機動部隊人員1月13日下午約3時在長沙灣邨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發現兩名男子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並在其中一名男子身上檢獲約9克懷疑「冰」毒及約30.2克懷疑海洛英。經初步調查後,警方以涉嫌「販運危險藥物」拘捕兩名15歲本地少年。
深水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於1月15日下午在青山公路元朗段一網吧內再拘捕一名16歲本地少年,涉嫌「串謀販運危險藥物」,並於同日晚上突擊搜查葵涌和宜合道一工業大廈單位,檢獲約1.47公斤懷疑海洛英及一批毒品包裝工具。
人員亦在觀塘偉業街一工廠大廈單位外截獲一名18歲姓姚本地男子,並於單位內檢獲約356.8克懷疑冰毒及另一批毒品包裝工具,該名16歲少年及18歲男子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調查顯示,販毒集團涉嫌以工廠大廈單位作毒品包裝中心,並招攬未成年人士管理毒品包裝中心及在街頭販運危險藥物。行動中,人員檢獲的毒品總市值約107萬港元。
一名15歲被捕少年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另一名15歲被捕少年則被暫控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已於昨日(16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該名16歲被捕少年及18歲男子分別被暫控兩項「串謀販運危險藥物」、「販運危險藥物」罪及一項「販運危險藥物」罪,案件已於今日(17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警方亦會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56A條,對招募未成年人士販毒的毒販申請加刑。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蕭景源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