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警方日前展開代號「霞月」的執法行動,打擊詐騙及非法放債活動,拘捕30人,年齡介乎25至59歲,涉「串謀詐騙」、「無牌放債」及「以過高利率放債」等罪。警方於今日(16日)召開記者會,簡報案件詳情。
警方表示,警員早前接獲一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的轉介,指有多名強積金計劃成員以「永久性離開香港」為由,提交懷疑偽造的「港澳居民居住證」,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警方遂將案件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部跟進。除調查上述轉介個案,警方也展開了情報搜集與分析,並成功發現一個活躍於本地的犯罪團夥。調查過程中,警方發現,該團夥骨幹成員從不與客戶見面,整個申請過程僅通過電話進行,這大大增加了警方的調查難度。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警方發現該犯罪集團以葵涌一工廈單位作為電話中心,以一般辦公室模式運作,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10點至晚上6點,周末休息。該團夥偽裝成財務公司或債務重組公司,隨機致電市民,聲稱能協助其進行債務重組或介紹他們到其他財務公司借貸,並游說市民以虛構理由提早提取強積金用於還債,同時強調一切程序均符合法例。
談及不法分子的作案細節,警方表示,犯罪團夥除聲稱能協助債務人「合法」提早提取強積金外,還要求債務人前往民政事務處宣誓,作出虛假聲明,稱自己將永久離開香港並前往內地居住。宣誓後,團夥成員會索取債務人的個人資料,並偽造虛假的「港澳居民居住證」,以此向強積金受託人公司申請提取強積金。整個過程完成後,犯罪集團會收取約20%的強積金作為手續費。
此外,警方還發現該犯罪集團不僅游說債務人以非法方式提取強積金,還會慫恿他們到指定的財務公司借貸,並從中抽取部分貸款作為佣金。債務人成功申請到貸款後,財務公司會扣除兩成貸款金額作為手續費,並要求借貸人以高利率還款。其中部分個案顯示,貸款年利率高達140%,較法定上限的48%高出近3倍。
1月14日,警方突擊搜查了犯罪團夥辦公的葵涌工廈單位,以「串謀詐騙」、「無牌放債」及「以過高利率放債」罪名拘捕9人,包括1名團夥主腦及8名骨幹成員,涉及6男3女,報稱無業或電話推銷員。行動中,警方在該單位檢獲1057份提取強積金或貸款申請表,涉及總金額高達1.2億港元,另查獲5部電腦、40部手提電話、4張電話卡及一部影印機。此外,警方還在團夥主腦家中檢獲一批懷疑犯罪得益,包括約5萬港元現金及一批名牌手錶和手袋。
另外,警方在過去兩個月還以「串謀詐騙」罪名拘捕21名以虛假理由及懷疑偽造文書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人士,涉及強積金金額約450萬港元。
警方藉此提醒市民,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計劃成員須年滿65歲方可提取強積金。條例列明,提早提取強積金只可在特定情況下申請,包括提早退休、永久離開香港、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任何人若以虛假理由或偽造文書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可能觸犯欺詐罪或使用虛假文書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